? 半島網10月20日消息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的行業監管和風險防控工作,近日,青島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印發了《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信息四項聯動實施方案》,標志著青島市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監管主體由行業監管變為協同監管,監管重點由事中變為事中事后兼顧,行業監管責任鏈條更加完善、監管效果更加精準有效。
監管信息“四項聯動”工作是在原有“一二三”監管體系的框架下梳理完善而成,是對原有監管措施的補充和延伸。具體是指在法律法規規定權限范圍內,將兩行業監管信息在全社會范圍內予以公開公示,通過將行業監管信息與青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聯動、與中國人民銀行省域征信系統聯動、與工商注冊登記信息系統聯動、與全市金融風險防控體系聯動,提高其社會知曉度和運用覆蓋面,樹立監管權威。
“四項聯動”彌補不足
自2009年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及2011年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整頓以來,兩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了地方金融組織領域的重要支柱力量。截至目前,青島市小額貸款公司49家,注冊資本金87.1億元,貸款余額76億元,累計放貸突破600億;融資性擔保公司42家,注冊資本金77.1億元,其中政府性擔保機構21家,注冊資本金50.45億元。在促進兩行業合法合規穩健發展的過程中,青島市金融辦逐步建立起行業“一二三”監管體系,即“一個核心、二項制度、三種手段”,以資金管理為核心,建立主監管員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兩大制度,綜合運用非現場監管系統遠程監控、中介機構輔助管理、聯席會議部門聯合現場檢查三種手段,形成全方位立體的監管體系?!耙欢北O管體系的建立和正常運行在推動地方金融業態健康持續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高壓監管態勢下,兩行業的合規程度有了明顯提高,君泰、海卓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得到了妥善處置,真正實現了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零發生。
但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新特征和宏觀審慎監管的新形勢,對行業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出臺后,在全國上下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大背景下,現有的“一二三”監管體系呈現了依法處置嚴肅性不夠、監管信息約束力偏軟等問題,亟需行業監管部門補漏洞、辟新策。在這一背景下,青島市率先探索開展“四項聯動”工作。
提高行業監管的信息化水平
通過開展監管信息“四項聯動”工作,兩類行業監管的信息化水平得到了突破性提升。從目前行業監管信息化程度看,全省金融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的搭建和使用基本實現了小額貸款行業和融資性擔保行業數據化、系統化的統計分析和日常監管,對實現兩行業非現場監管有著重要意義。此次“四項聯動”工作是對現有非現場監管手段的又一次升級,它不僅僅立足于行業監管系統和被監管機構業務系統的運用,更延伸至公共信用平臺、省域征信平臺、工商登記平臺等較為成熟且公眾知曉度較高的系統平臺的運用,通過對上述系統平臺的數據嵌入和字段設定,有效地實現了監管信息的共享共用。
具體來說,在與青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聯動中,借助 “青島市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企業搜索引擎或“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平臺”的信用查詢功能,行業監管信息逐步被收錄至“信用青島”,方便社會公眾查詢。在與山東省省域征信服務平臺聯動中,青島市金融辦積極聯系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省域征信服務平臺”后臺模塊進行設定,根據小貸公司及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特征設定差別化信息錄入字段,方便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查詢到所需信息。在與工商注冊登記信息系統聯動中,充分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運行時間長、受眾人群廣的優勢,將小貸公司及融資性擔保公司失聯失控等信息予以公示,切實提高了監管信息的信息化程度和社會知曉度。各類系統平臺的建設和成熟使用為青島市開展監管信息“四項聯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在實際操作中,也大大提高了行業監管的信息化水平。
打破目前單一的監管格局
開展監管信息四項聯動工作,有效實現了工商部門、信用管理部門、人民銀行及地方政府之間的監管信息共享共用,為下步實現事中事后聯合協同監管提供了基礎。為了切實提高共享信息的使用效率,促進協同監管格局的形成,在設計聯動方案時,青島市金融辦著重突出信息的有效歸集和推送,根據使用主體的不同,有重點地推送特定內容。方案中共設計了16條監管信息條目,涵蓋了機構失信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重大風險隱患信息等諸多內容,同時,根據各職能部門業務職能范圍的不同,有差別地進行推送。
面向各政府職能部門,著重推送被監管企業注銷信息;被監管企業出現的重大違法違規的異常經營信息;被監管企業受到的行政處罰信息;融資性擔保公司拒不退還客戶保證金、拒不代償等失信信息;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信息等。
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著重推送被監管企業年審、分類評級信息;被監管企業解散、破產信息等。
面向工商管理部門,著重推送被監管企業新設、變更或退出等審批信息;被監管企業失聯的;被監管企業工商登記信息與實際經營情形嚴重不一致的信息;被監管企業主要出資人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的信息等。
面向各區市政府,著重推送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涉及非法集資、暴力催收等影響區域金融穩定的案件線索或隱患等。
開展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監管信息四項聯動,是青島市小額貸款行業和融資性擔保行業落實“放管服”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要求的具體措施,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的重要體現。下一步,青島市金融辦將聯同各區市監管部門將方案各項措施落實落細,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通訊員 李洋 文 梁湘
[編輯: 王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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