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記者從省民政廳好獲悉,為保持法規政策統一,按照省政府關于開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省民政廳對2017年7月10日前由民政廳發布或以民政廳為主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民政業務類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規范性文件8件,保留規范性文件79件(其中經評估需要繼續執行、重新登記編號、公布有效期的3件)。
規范性文件,也就是俗稱的“紅頭文件”。由于涉及面廣、持續效力久,且能夠針對不特定的公眾反復適用,如果出現違法情況,帶來的損害是具體的行政行為無法相比的。
據悉,今年我省將對現行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將于2017年底前向社會公布。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內容涉及七種情形,包括與上位法的規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未依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征收等項目或者措施的;不適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或者有違社會公正公平的;未依法設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或者減損其合法權益的;調整對象已消失或者調整的法律關系已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已被新制定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所替代的;與國家和省有關現行政策的規定不一致、不銜接的;不適應本省或者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或者脫離工作實際的。
附:山東省民政廳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8件)
記者 齊靜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