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法院判決離婚能開“離婚證明”, 效力等同離婚證
9月11日,濟南市市中區法院發出首張《離婚證明》。內容僅載明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書案號等,不涉及離婚原因、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當事人今后辦理戶口、房產、簽證、再婚等手續時,只需出示《離婚證明》,不用再擔心“家丑外揚”的尷尬。
離婚證明隱去判決內容 9月11日,濟南市市中區法院向申請人張先生發出《離婚證明》,以后拿著這份證明,就不用擔心自己的隱私被窺探,開始全新的生活。這是市中區法院推出“離婚證明書制度”以來,開出的第一份。
法院工作人員展示展示第一張《離婚證明》
張先生是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原告,該案系調解結案,調解書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均做出安排,張先生到法院開裁判文書生效證明時聽到了法官關于“離婚證明書制度”的介紹,立即向法院提交了申請。
那么,濟南版《離婚證明》長啥樣?記者看到,為方便當事人攜帶和保存,《離婚證明》只有A4紙張一半大小,質地輕薄,不易折損。《離婚證明》的內頁上,僅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案號及案件生效日期,并加蓋法院公章,隱去了其他內容,能有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張先生表示,離婚給自己心靈造成了創傷,希望盡快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不愿意永遠生活在過去,法院的“離婚證明”釋放了無限的善意和溫情,拿著它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態,自己的隱私不必被他人一次次窺探。
方便出示,效力等同離婚證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方法只有兩種:一是到民政局登記,領取離婚證;二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下發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人沒有離婚證,只能使用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來證明離婚的事實。”市中區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少審庭庭長李江介紹,雖然和民政局辦理的離婚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拿著法院的離婚判決對于不少人來說,不太方便。
能否拿法院的判決書去民政部門換成離婚證?據了解,由于民政局的離婚證和法院的離婚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離婚的夫妻只能采取上述兩種形式中的一種,一個人不可能領取兩份離婚證,否則就是重復離婚。
據介紹,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當中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雙方諸多的隱私,比如說第三者的問題,對外負債的問題,經歷了幾次婚姻的具體婚姻事實,甚至包括財產狀況、家庭矛盾、情感糾葛、子女撫養等很多隱私。
而在生活中,很多離婚當事人都會碰到子女上學、戶口登記、財產交易等需要證明本人婚姻狀況的情況,都需要當事人證明婚姻狀況,這就難免“尷尬”。有些時候,相關部門甚至要求判決書復印“存檔”,這樣,法律文書內容信息更容易被泄露。出具離婚判決的時候,很容易被人看到自己為什么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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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尚未推廣,此前有個別法院“試水” 離婚案件當事人若有需要,可在判決生效后向市中區人民法院免費申請出具《離婚證明》。“離婚證明書制度”在全國尚未推開,僅有個別法院“試水”。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等15個部門明確“推行離婚證明書制度”。8月11日,北京西城法院率先推出“離婚證明書制度”。經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案件,在調解書和判決書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憑本人身份證并攜帶裁判文書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經核實無誤后由法院出具《離婚證明書》。
8月21日,西安蓮湖區法院首次向十對離婚當事人發放《離婚證明書》,內容僅載明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書案號等,不涉及離婚原因、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
市中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門洪科此前介紹,在推出這份《離婚證明》的過程中,院內法官也進行了多次研討,認為這對當事人的權益有很大保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通訊員 李冬華 陸施予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