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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上的廣告被拆除。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實習生 王藝偉 通訊員 周欣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11日訊 近日,青島市城管執法支隊直屬大隊督促當事人自拆了設置在膠寧高架路沿線的立柱式廣告設施16處,拆除了澳門路、正陽關路、寧夏路占用人行道、綠地的落地式廣告39處,意味著見證“八路一線”近20年變遷歷程的立柱式廣告和落地式廣告形式已全部消除,其中立柱式廣告302個,落地式廣告516個。
據介紹,“八路一線”是指中山路、延安三路、山東路、南京路、福州路、香港路、東海路、東西快速路和沿海一線。而直屬大隊執法人員介紹,“立柱式廣告”大體分為“單餅式立柱廣告、雙餅式立柱廣告、路燈式立柱廣告、高桿式立柱廣告、拍式立柱廣告、單面式立柱廣告”等7種樣式,多為單立柱支撐1至2個廣告燈箱。“落地式廣告”大體分為“電話亭落地廣告、路名牌落地廣告、通訊設施落地廣告”等3種形式。
這些廣告大多始設于2000年左右由各區(市)政府招標設置,當時由于燈箱廣告樣式新穎,并具有亮化美化功能,在本世紀初期起到了美化市容、亮化道路、繁榮商業氛圍的作用。
但是,隨著城市發展、規劃提升和觀念改變,“立柱式”和“落地式”廣告因占用公共道路、綠地、人行道,影響道路安全通行等問題,已不符合《青島市市區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總體規劃》(2011-2020)的要求。
針對這些歷史遺留不符合新規劃要求的戶外廣告,自2011年青島市“視覺污染”整治行動以來,直屬大隊先后對福州路、太平路、膠寧高架路、萊陽路、延安三路等多個路段的兩類戶外廣告形式進行了專項治理,逐一實施拆除。截至目前,“八路一線”區域內“立柱式”廣告和“落地式”廣告共818處全部拆除完畢,達到了美化視覺環境、凈化道路市容、保障通行安全的效果。
隨著全市違建治理行動的深入推進,目前,直屬大隊率先垂范,已經完成了所轄“八路一線”區域內“高炮廣告、立柱式廣告、落地式廣告”的專項整治任務。下一步,將對“八路一線”堅持日巡查制度,防止問題出現反彈,同時將推進違法候車亭等違法戶外廣告的治理工作。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