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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張某裸體抗法。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李陽 曹榕飛 報道
半島都市報9月2日訊 9月2日凌晨5時許,市南法院組織35名執行人員和8名司法警察,出動9輛警車,開展“夏雨”凌晨集中執行行動。早晨5時許,執行法官來到張某的家里,張某索性耍起了無賴,直接赤身裸體,揚言如果要抓人就這樣把他抓出去。最終,經過耐心勸說,民警終于讓張某穿上衣服,帶回了法院內。
截止到9月2日上午8時許,4組執行人員全部歸隊,共將11個案件的9名被執行人拘傳至法院,涉及案款3221萬元,其中1人當場履行還款義務,5人履行部分義務,制訂還款計劃,承諾按期還款,另有3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司法拘留,共執行回案款189萬元。
被執行人張某、宋某某夫婦二人于2011年向某銀行借款13萬元,約定以其名下位于青島市市北區樂安二路的一處房產作為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依約發放借款后,張某未依約履行,逾期還款。市南法院于2013年底依法判令張某夫婦二人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等共計14萬余元。因張某遲遲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銀行遂向市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張某一直未履行義務。2016年,市南法院依法裁定拍賣了被執行人張某名下抵押給銀行的位于樂安二路的房產一處,拍得價款43萬余元。截至拍賣成交日,被執行人張某應向該銀行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等各類費用已累計達20萬余元。法院已依法將房產過戶至買受人名下,但被執行人張某卻一直占據該處房產,拒不搬離,因此本次集中執行行動擬將張某拘傳到法院。
凌晨5點,執行法官來到張某居住的樂安二路的該處房屋,敲開門說明了來意,并告知張某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在執行干警對張某采取拘傳措施的過程中,張某身上僅有的一條短褲滑落,他索性耍起了無賴,赤身裸體地站在地上,揚言如果要抓人就這樣把他抓出去,態度極為囂張,拒不配合執行。最終在執行法官和法警的耐心勸說下,張某穿好衣服被拘傳至法院。
張某被帶回法院后,執行法官再次向其講解了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一系列后果,但張某仍一意孤行,不聽勸說。鑒于張某拒不履行搬離義務以及妨害司法的行為,市南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
欠款2000余萬元的被執行人章某,在法院依法將其兩處房產查封并擬進行司法拍賣時,不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阻礙拍賣活動,因此法院決定在此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將其拘傳。因章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抗拒阻礙執行,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被執行人紀某某欠款21萬余元拒不償還,判決生效后,紀某某不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也不到法院接受執行談話。市南法院在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將紀某某拘傳回法院并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今年以來,在市中院的統一部署下,市南法院已組織開展了多次“春雷”、“夏雨”等執行行動。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展現出了市南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信心與決心。下一步,市南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創新執行體制機制,嚴厲打擊一批規避執行、妨礙執行、抗拒執行的負面典型,依法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