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 國歌法草案28日第二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加大了對侮辱國歌行為的懲處力度。
草案二審稿規定,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對于草案一審稿規定的不得奏唱、使用國歌的場合和情形,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提出,商業廣告不得使用國歌,公益廣告是可以的。草案二審稿對此明確規定,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為鼓勵和提倡公民和組織奏唱國歌,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草案二審稿同時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為加強國歌教育,草案二審稿規定: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煙葉稅法草案提交審議,20%稅率不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草案)》8月28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維持現行20%稅率不變。繼環保稅法之后,煙葉稅啟動立法表明我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步伐加快。
煙葉稅為地方稅,收入一般歸屬縣、鄉兩級政府,是煙葉產地縣、鄉兩級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目前該稅種征稅依據是2006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6年,全國累計征收煙葉稅1097億元,年均增長12%。
草案明確,煙葉稅納稅人為我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具體是指有權收購煙葉的煙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購煙葉的單位;煙葉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為確保煙葉稅法平穩實施,煙葉稅稅率保持20%不變。此外,草案還對煙葉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等作了規定。 據新華社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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