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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占路僵尸車。
涉嫌醉駕的司機在醫院進行抽血。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欒心龍
8月27日交警部門曝光第5批34起大整治交通違法行為,涉及開車不打轉向燈、不禮讓斑馬線、酒后駕駛、超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據交警部門統計,自8月11日交通秩序大整治以來,全市共查處轉彎、變道不打轉向燈違法行為610余起。
案例一
轉彎不打轉向燈,罰! 2017年8月26日上午,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為契機,對不禮讓行人,變更車道不打轉向燈等違法行為進行治理,采取錄像取證和現場處罰的方式,治理效果明顯。共查處不禮讓斑馬線行為4起,未按規定使用燈光違法行為9起。
上午10時10分,邱某駕駛一輛黑色越野車沿福州南路右拐車道北向西右轉駛入江西路,一直未開啟右拐轉向燈,執勤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了解,司機邱先生是因為送孩子上課趕時間,所以忘記開轉向燈,民警當場對其進行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并告知他拐彎變道時,轉向燈應提前30米開啟,尤其是行經視線盲區較大的區域,拐彎變道時,一定要提前開啟轉向燈,提醒車輛和行人及時避讓。
上午10時37分,陳某某駕駛一輛黃灰色出租車沿福州南路右拐車道北向西右轉行駛,行經斑馬線前有幾名行人恰好經過,陳某某駕車并未減速通過路口,執勤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陳某某下車后一臉茫然,連說:“我打轉向燈了啊。”執勤民警指出了他未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原來他由于接到了公司派的單,急于去接人,忘記了還要禮讓行人,因此執勤民警當場開具罰單,給予罰款50元、記3分的處罰。
案例二
清理占路僵尸車 2017年8月24日,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以“交通秩序大整治”為契機,積極推進轄區“僵尸車”治理工作。8月24日下午2時許,巡邏中隊曲建濤副中隊長組織中隊精干力量深入轄區開展治理工作,主要針對大堯一路、寧夏路一段進行清理。清理過程中,民警發現在路邊停放的一輛面包車破損嚴重,并且車號牌已卸除。
由于車輛未張貼保險、年檢等標識且該車已達到報廢標準,民警將相關情況匯報給指揮中心后,依法對該車進行強制清障。但是由于清障條件有限,民警立刻聯系市南市政給予叉車支援,經過將近1個小時的努力,成功將該車輛從車位拖出并拉上清障車,駕駛人將受到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此次共清理僵尸車3輛,摩托車3輛,出動警力5人,叉車一臺,清障車一臺,警車兩臺。
案例三
四名酒司機三名是醉駕 “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社會共識,可有些駕駛員依然還抱著僥幸心理將酒駕的危險性拋之腦后。26日晚,青島交警支隊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夜查統一行動,一小時左右的時間里,青平高速交警大隊就在青銀高速夏莊收費站查獲四名任性“酒司機”,其中三名酒司機涉嫌醉駕。
22時45分許,民警發現一輛轎車遇民警檢查崗后有意躲閃,立即上前指揮車輛靠邊停車,打開車窗就有一股刺鼻的酒氣,后對駕駛員進行吹氣檢測,檢測顯示駕駛員潘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8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經詢問,42歲的潘某有自己的小公司,也算是個成功人士。晚上陪來自韓國的生意伙伴,席間喝了韓國的低度酒。明知道不能酒后駕駛,但是僥幸想著高速交警應該不會檢查,開車準備返回城陽,沒想到剛出高速就被民警查獲。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醉駕司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禁駕5年。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