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訊 新房主買了房子,結果原房主的戶口還在房子上面不遷走,這種尷尬的情況讓很多人為難。23日下午,歷城公安分局根據戶籍新政的規定,對一名未遷戶的原房主開出要求其遷戶的告知書。據了解,這是全市第一份要求原房主遷戶告知書。
李女士去年三月份購買了花園小區三區13號樓3單元402房間,原本想著落戶后方便孩子上學。結果,李女士辦理完抵押之后才發現上任房主的上任房主的戶口在這個房子上。更麻煩的是,李女士無法聯系上這名落戶的原房主。
轄區的洪家樓派出所戶籍民警也曾經試圖聯系原房主,可是此前的電話都打不通。今年8月10日,濟南實施戶籍新政實施后,其中規定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應當在發生轉移前及時將戶口遷出。原住戶拒不遷出的,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以將其戶口遷至轄區社區集體戶。
“我們通過媒體對原房主王某發出要求其遷戶的告知書,要求其在20個工作日內遷走戶口,如果他沒有主動遷走戶口,我們就要將其戶口遷到我們的社區集體戶上面。”歷城公安分局戶政科民警說道。
通過這個程序,現在的房主就可以把戶口落到自己的房子上面,解決了孩子明年上學的難題。
本報記者 杜洪雷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