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半島都市報8月23日訊 記者23日從青島市人社局召開的通氣會上了解到,根據最近出臺的新規定,今年起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費將統一征繳。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
“以往青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于每年的3至4月份集中繳費,居民醫療保險于每年的9至12月份集中繳費。實施兩項險種統一征繳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的集中繳費期。也就是說,參保居民在這一集中繳費期內同時繳納養老和醫療兩項險種。”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關于實行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統一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作為過渡年,參保居民需按照原來政策繳納2017年居民養老保險費后,再按照新規定統一繳納2018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費。
在繳費方式上,除各類學校的學生和托幼機構的兒童仍由所在學校或托幼機構組織代收外,其他參保居民可到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保障中心、村(居)民委員會進行繳費,也可通過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折)代扣代繳、“青島智慧人社”手機APP以及人社自助服務一體機自助繳費。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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