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 云南彌勒4人耍威風踩踏警車 時隔近一年到案
云南網訊(記者 黎鴻凱)為耍威風,將踩踏警車的照片上傳網絡,時隔近一年,涉事的四名未成年人悉數到案……8月19日,云南網從彌勒市公安局獲悉:8月16日,彌勒警方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一條題為《小伙,你不僅不懂事,還不懂法!請速到朋普派出所報到!》的消息,消息發出后不到24小時,涉事的四名違法人員陸續到彌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報到”。
據了解,2016年9月9日,彌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竹園中隊民警到朋普鎮依法執行公務,將車牌為V49**的警車停放于朋普鎮小路上。當天,何某達、何某起、李某磊、趙某斌四人一起去朋普鎮小樹腳找朋友玩,見警車停放在路口,為貪圖好玩、炫耀自己、耍威風,趁著四下無人,何某達、何某起、李某磊三人相互邀約爬上警車對警車進行踩踏,趙某斌負責用手機幫他們三人照相。何某達和何某起照相后,通過一網絡直播軟件上傳踩踏警車的照片。
四人到案后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表示因年少無知,沒有意識到踩踏警車的嚴重性。四人認錯態度較好,并保證以后會遵紀守法,不再犯類似錯誤。四人當天所拍攝的踩踏警車照片及發在直播軟件上的照片已自行全部刪除。
目前,四名違法人員已全部到案,彌勒市公安局依法對何某達、何某起、李某磊、趙某斌四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鑒于四人均系未成年人,不予執行拘留,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警方提醒,踩踏、損毀警車屬于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嚴肅處理。隨意踩踏、損毀警車涉嫌尋釁滋事的,警方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如隨意踩踏等造成警車嚴重損毀,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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