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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盜搶事件的案發現場。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鑫 王洪智
因缺錢花,一個5人盜搶團伙盯上了到各銀行貴賓室取錢的客戶,一旦鎖定合適目標,他們便一路尾隨,在跟蹤途中趁機或偷或搶。2008年,該團伙在即墨再次作案,將一女子剛從銀行提出的30萬元現金搶走。案發后,警方立即行動,查遍61家租賃行,最終鎖定套牌的嫌疑車輛,并順藤摸瓜揪出盜搶團伙。
銀行提30萬元現金被搶走 顧某是即墨市通濟街道辦事處一包裝公司的工作人員。2008年12月25日,因公司業務需要現金,顧某于當天上午9時20分許,駕駛轎車前往附近的中國建設銀行即墨分行,從銀行柜臺提取了30萬元現金。在離開銀行前,顧某將一摞摞現金裝進一個手提袋內,收拾妥當后,顧某走出銀行,駕車返回公司。
當天上午9時40分許,顧某先將車停在公司門口北側的空地處,之后從車內拿出手提袋往公司走。就在顧某剛剛走進公司大門時,一名男青年跑上前去,向她打聽到某地的路該怎么走。當時顧某已經走進單位大門,看見有人問路沒有多想,就上前提供幫助。然而,令顧某想不到的是,兩人說了沒幾句話,男青年趁顧某不注意,一把從顧某手上搶走了裝有30萬元人民幣的手提袋。30萬元一下子被搶,顧某頓時蒙住,幾秒鐘后她才反應過來,立刻追了上去,并大聲向公司里的同事求助。公司值班的保安和附近靠活的摩托車司機,立即上前去追這名搶錢男子。就在搶錢男子逃跑時,從附近角落又跑出一名年輕男子,兩人一起跑到路口,此時一輛黑色豐田轎車趕過來接應,隨后兩男子上車,轎車向北逃竄,很快消失了蹤跡。
多管齊下發現作案車牌號 因事發突然,加上犯罪分子逃跑迅速,顧某根本追不上,而等公司的幾名同事趕到時,犯罪分子乘坐的轎車早已溜之大吉。因整個過程時間很短,加之只想著追人,顧某也沒能來得及看清轎車的車牌號,只記得這是一輛黑色的豐田轎車。因被搶金額巨大,而且這筆錢對公司非常重要,事發后,顧某第一時間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求助。
案發后,即墨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及刑警大隊骨干力量立即帶領偵查技術民警趕赴現場,并從刑警大隊、通濟派出所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
據顧女士和現場目擊者向警方介紹,搶包的一名男青年,年齡在20歲左右,中等身材,身高在1.68米左右,短發、圓臉,即墨口音;另一名男青年,25歲左右,中等身材,身高1.75米左右,短發,口音不詳,而車內人員的情況不詳。經現場訪問,有附近目擊者反映,犯罪嫌疑人所駕車輛車牌號為魯B2W2××。據此,專案組迅速部署開展以下工作:一是調取各路口監控錄像,以發現涉案車輛的行蹤;二是啟動應急堵控方案,組織交警大隊、110大隊及各派出所在主要路段實施堵截,力爭查獲嫌疑車輛及嫌疑人,并通知周邊區市協助查堵嫌疑車輛和人員;三是以車找人,調取魯B2W2××車輛信息,追查車主情況;四是到建設銀行即墨分行調取受害人取款前后時間段的監控錄像,發現嫌疑人員和車輛;五是發動特情耳目,全面搜集涉案線索。
迷霧 車牌為套牌,查61家租車行再獲線索 專案組調取車輛信息發現,魯B2W2××車系一輛白色別克HRV小型二廂商務車,車主戚某,住黃島開發區一小區。經調取即墨城區主要路段監控錄像,辦案民警發現2008年12月25日上午8時50分,一輛黑色豐田花冠轎車,掛魯B2W2××車牌,從城陽方向駛入即墨市區,當日再未發現魯B2W2××車牌出入即墨市區。專案組決定重點圍繞該涉案車輛展開偵查:一是赴黃島對掛有魯B2W2××車牌轎車車主進行調查;二是對全市的黑色豐田花冠轎車進行排查;三是對全市汽車租賃行進行排查。
隨后,專案組民警奔赴黃島,找到魯B2W2××嫌疑轎車的車主,據車主介紹,該車確實為自己所用,但此前并未借給他人,也未發生車牌被盜等情況。經專案組民警詳細調查,排除該車主的涉案嫌疑。
與此同時,通過路口監控調取魯B2W2××車牌12月份以來在即墨的活動情況,專案組民警發現12月19日、23日、24日此車牌掛于一黑色伊蘭特轎車,出現在即墨市區。而案發當日,此車牌曾掛在一輛黑色豐田花冠轎車上,該車從城陽方向駛入即墨市區,而案發后,專案組民警并未在監控視頻中發現此車牌出入即墨市區。期間,專案組民警共排查即墨租車行32家、城陽租車行29家,在即墨一家租車行,民警發現有一輛豐田花冠轎車,掛魯BFD5××車牌,該車掛靠在航坤租賃行,并于2008年12月21日被魯某租用,12月26日魯某將車送還后續租未還。與此同時,專案組民警獲悉:涉嫌撬盜車門在逃人員蘭某,曾在王村駕駛過一輛尾數為276牌照的黑色轎車,且該在逃人員與魯某等人關系密切。根據兩條信息交叉反映,專案組民警判斷,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偵破 聚眾賭博被鎖定,兩人已被刑拘 獲得線索后,專案組民警立即重點圍繞魯某展開工作。經進一步調查,專案組民警得知,魯某(男),22歲,是即墨市王村鎮楊戈莊村人,其曾于2006年8月因尋釁滋事被治安警告,2006年10月份,魯某因伙同他人盜竊汽車被判緩刑。據知情者介紹,魯某平日里無正當職業,游手好閑,但是在花銷方面經常大手大腳,其生活所需的資金來源,非常可疑。經過偵查專案組民警得知,在30萬現金被搶案發生前后,魯某與解某、胡某(男,22歲,即墨市王村鎮黃家屯村人)聯系頻繁。
很快,專案組民警獲悉,案發后三人經常伙同他人聚眾賭博,且輸贏數額巨大。隨后,專案組民警綜合各種信息判斷,這三人就是“12·25”特大搶奪案重大嫌疑人,于是對嫌疑人展開追捕。
2009年1月7日上午,專案組在行動技術支隊的支持下,得知犯罪嫌疑人解某出現在城陽區,隨后專案組民警立即行動,集中力量將解某抓獲。經過突擊審查,解某供認2008年12月25日上午9時40分許,伙同魯某、胡某、楊某、胡某某(男,20歲,即墨市王村鎮人),一同駕車尾隨從中國建設銀行即墨分行取款的顧某,至顧某所在包裝公司門口時,由解某、胡某下車,趁顧某不備將30萬元現金搶走,之后駕車接應迅速逃離現場的犯罪事實。
根據解某供述,專案組民警乘勝追擊,于當日下午在即墨市北安辦事處,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經審查,楊某對伙同解某等人搶奪顧某30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即墨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解某、楊某已被刑事拘留,對于其他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警方正在進一步開展相關抓捕工作。
幕后 緊盯銀行貴賓室,一路尾隨趁機盜搶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在作案前,一般選擇比較大的銀行,團伙中的一人進入銀行貴賓室,發現有客戶提了巨款后,立即和在外面車內的同伙尾隨跟蹤,能偷就偷,沒機會偷就趁機搶奪。如果提款客戶下車離開,他們就采用撬車門的方式將財物竊走,或者選擇對方下車的機會,采用毆打等手段,趁機將錢搶走。而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解某,作案時只有17歲。
2008年3月,城陽區一男子在惜福鎮一飯店吃完飯,出來后發現放在車內的4萬元現金不翼而飛,車門被撬壞,與此同時,一輛放在飯店門外的別克商務車內,一臺筆記本電腦也被該團伙盜走。2008年11月,城陽一男子從銀行提取6萬元現金,盜搶團伙就是采用跟蹤撬車門的方式將錢偷走。此外,該團伙還在濰坊等地,采用類似手段作案,其中4次得手,贓款都在10萬元以上。
警方提醒,市民持貴重財物外出,應注意防盜防搶。存取款時,留意身邊是否有可疑人員,在取大額錢款時,最好兩人以上同行。對于主動上前搭訕的陌生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