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在拖欠物業費這件事上,一個巴掌拍不響。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應該更加客觀全面地進行考量,既不讓物業公司的利益受損,也保證業主的基本權利,如此才能真正體現法律的公平。從這個角度來看,重慶的這起案件具有某種示范意義。 近日,重慶渝北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的案件。不過經法院調查發現,該小區物業服務存在瑕疵,最后判決原告在物業服務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打“七折”,業主們按此標準給付。(8月14日《重慶日報》)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小區管理服務開始走進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同時,物業服務糾紛尤其是物業費交納糾紛越來越多。業主認為不是自己不交物業費,而是對房屋質量、停車場規劃及收費、小區綠化、保潔、安保等問題有太多不滿。而物業公司也一肚子苦水,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無法運轉,小區管理更跟不上,上法院也是無奈。
其實業主們并非不清楚,拒交物業費的不合法性。但是在這件事上,我們必須看到,一方面業主缺乏正常的維權渠道,以拒交物業費方式維權,也反映出一些樓盤開發存在遺留問題,加劇了物業與業主間的矛盾;另一方面,物業行業水平參差不齊,不少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難以獲得業主滿意,不少業主對此積怨已久。
然而在以往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案件中,業主敗訴的居多。我國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在物業公司提供了基本物業服務的前提下,業主都應該交納服務費用,這也是合同義務。因此,法院往往更多地從法理角度,強調業主拖欠物業費的不合理性以及對物業公司和其他按時交納物業費的業主的不良影響。但是,《物業管理條例》中同樣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在拖欠物業費這件事上,一個巴掌拍不響,物業公司的工作是否到位是必須考慮的因素,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應該更加客觀全面地進行考量,既不讓物業公司的利益受損,也保證業主的基本權利,如此才能真正意義上地體現法律的公平。從這個角度來看,重慶的這起案件具有某種示范意義。
“物業費打七折”的判例,既遵循了法理,也考慮了情理,更尊重了事實。當然,我們不否認個別業主存在惡意拖欠物業費的現象,但是大多數人拒交物業費,都是因為對物業的服務心存不滿,或者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傷害,卻又無法得到公正的解決,方才出此下策。如果一刀切地通過法律程序讓這些業主乖乖就范,難保物業今后不會趾高氣揚,更不把業主利益放在眼里。我們希望這樣的判例對于今后類似案件的審理起到借鑒作用,更希望物業公司能夠引以為戒,將管理服務工作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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