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英鋒
日前,廣州市工商局公布了對在該市流通領域銷售的水嘴,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水龍頭的監測抽查情況,結果顯示,市場上銷售的水龍頭,質量狀況并不樂觀——14家生產企業生產的25款樣品,有14款樣品不合格,不合格率為56%。(8月6日中新網) 如果消費者購買了此類問題水龍頭,每天在喝水、吃飯時都可能攝入水龍頭悄悄析出的重金屬鉛,而重金屬鉛會給人體大腦神經帶來傷害,對兒童的傷害尤甚。近年來,其他一些地方的監管部門也檢出過多批次的水龍頭重金屬鉛等析出量超標,說明這一問題具有一定普遍性。某些看似不起眼的水龍頭有可能是“毒龍頭”,也是隱性威脅和健康隱患,著實令人擔憂。
鑒定水龍頭的重金屬析出物超不超標是個復雜的技術活,消費者沒有火眼金睛,缺乏鑒別防范能力。要遏制不合格的水龍頭,過濾掉重金屬污染物,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還得靠監管部門依法履職,靠企業自律把關。
根據《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負有生產、銷售合格產品的法定義務。質監部門則負責生產領域的質量監管,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流通領域的質量監管。這些監管部門應加強法治宣傳,讓企業了解掌握相關標準,明晰主體責任;增加監管關注,增加抽檢頻次。對生產、經營不合格水龍頭的企業依法嚴格問責,全面及時公示相關信息,讓消費者心中有數;把生產經營不合格水龍頭的企業記入誠信系統。
擰緊了水龍頭市場的“監管水龍頭”,做到監管無縫隙,無盲點,無死角,無滴漏,水龍頭才會更安全,有害物質才能被有效控制,消費者才能更放心、更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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