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劉鑫(署名除外)
從3月份開始,隨著共享單車登陸島城,市民享受單車為“最后一公里”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亂停亂放、違法騎行等問題日漸突出,上海11歲少年騎共享單車遇難和鄭州12歲的男孩騎共享單車摔倒身亡的新聞令人心碎,共享單車的安全問題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半島記者調查發現,暑期到來后,兒童隨意使用共享單車現象較為普遍,成為隱患。針對共享單車的種種亂象,專家呼吁,應該齊抓共管,堵住安全漏洞。
半島全媒體記者 吳璟 報道 一名游客將女兒放在車筐內,在前海一線騎行。
■亂象
單車亂停放,車筐載兒童 隨著共享單車普及,暴露出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共享單車的亂停亂放讓人頭疼,草叢中、樓道中甚至河道里都堆了很多共享單車。不僅僅是亂停亂放,記者調查中發現,有家長把幼兒放在單車車筐中騎行。近日,記者走訪前海一線時發現,有一名游客把一個小女孩放在一輛摩拜單車車筐中,周邊行人紛紛躲避。此外,一段短視頻在島城網友之間流傳,半島記者注意到,視頻中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騎著一輛摩拜單車,前車筐里竟然坐著一個女孩,女孩面朝騎車女子,女子騎車在車行道上穿行。
半島記者聯系了這段視頻的拍攝者,青島海博出租車的哥、雷鋒車隊隊長陳廷民,他告訴記者,這段視頻拍攝于7月5日上午,事發時他在黑龍江中路李滄萬達路段停車等紅燈,此時這位家長騎車帶孩子路過。“太危險了,旁邊的車非常快,再說車筐也不一定結實,確實是一個安全隱患。”陳廷民說道。
一名兒童正在騎單車。
■隱患
“熊孩子”玩單車險象環生 打開APP、掃碼、解鎖,幾個簡單操作后,就可騎車上路了,共享單車成為人們短途出行的便利工具。然而,隨著共享單車的普及,再加上幾家共享單車公司紛紛推出免費騎行活動,島城街頭共享單車的使用群體中出現了不少孩子的身影。不過,由于安全意識淡薄,孩子們騎行追逐嬉戲,不由得讓人心驚膽戰。
7月24日,記者在昌化路看到,一名10歲左右的男孩和一名女孩分別騎著一輛共享單車,兩人在馬路上比賽看誰騎得快,昌化路本就不寬,路兩邊還停靠著不少車輛,記者注意到兩人嘻嘻哈哈騎車做著危險的動作,時不時還橫穿馬路,有幾次都差點撞上行駛的車輛,看起來險象環生。
“太嚇人了,這些孩子都把共享單車當玩具,馬路上車輛跑得這么快,萬一和車輛發生碰撞咋辦啊。”提起共享單車的安全隱患,家住人民路的張先生既生氣卻又顯得很無奈,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每次看到孩子騎自行車都捏著一把汗,以前他們小時候也騎自行車,但是馬路上根本沒有這么多車輛,毫無疑問孩子獨自騎車不安全,現在家長覺得是個新鮮的事也不去阻攔,萬一發生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
■說法
平臺和監護人都應盡責任 隨著暑假到來,一些“熊孩子”騎著共享單車在路上亂竄,讓不少行人頭疼不已。在共享經濟火熱的當下,兒童隨意使用共享單車的現象比比皆是,今年3月26日,上海天潼路交叉路口,一位11歲男孩在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卷入車底身亡。而6月18日傍晚,鄭州市一名12歲男孩騎共享單車和同伴玩耍時,不慎從車上摔下來,昏迷不醒。當晚7時10分左右,男孩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此,不少市民有疑問,萬一未成年人騎車發生交通事故,究竟誰來擔責?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72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張律師介紹,未滿12周歲孩子騎共享單車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單車本身存在“質量缺陷”或者“設計缺陷”,或者平臺維護管理不嚴格,導致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的,那么單車的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同時,張律師提醒,如果未滿12周歲的兒童利用破解密碼手段,未付費而騎行共享單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其監護人也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共享單車的平臺和監護人都應盡責任。
專家呼吁 多方共管,堵住安全漏洞 7月25日,半島記者采訪了青島市政協委員王可鋒,他告訴記者,悲劇的發生讓人心痛,共享單車帶來的安全問題,有關部門應該引起重視,研究解決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現在市場上共享單車參差不齊,首先國家應該制訂一個共享單車生產標準和行業標準;其次,雖然是一個新生事物,但共享單車現在滿大街都是,究竟共享單車歸交警還是城管或者工商部門監管,有關部門應盡快明確。此外,他建議共享單車全部納入意外保險,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可以有安全保障。最后針對家長工作忙沒時間管轄孩子的問題,王可鋒委員建議可從街道招收一些義務監督員和志愿者,在馬路上勸說未滿12歲的兒童不要騎共享單車,堵住安全漏洞。
對此,青島市委黨校教授劉文儉表示,共享單車給市民帶來便利,同時很多問題也相繼暴露,對于亂停亂放的問題他建議應該有專門的區域。雖然有未滿12周歲的兒童禁止騎車的規定,但是現在的孩子發育快,在馬路上根本看不出是不是到達12歲的年齡,生命是寶貴的,家長、社會都應該關注這個問題,各方齊抓共管堵住安全“漏洞”,別讓悲劇再次發生。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