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18日訊 18日上午,青島交警聯合青島保監局召開發布會,就《青島市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解讀。記者了解到《辦法》將于7月20日正式實施,屆時2009年制定的《青島市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終止實施。相比《暫行辦法》,《辦法》在車損賠付額度上有較大提升,由原先的2000元提升至5000元。
據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青島市機動車保有量為238.7萬輛,機動車駕駛人達到318.8萬人,如此龐大的機動車保有量給城市交通帶來了較大壓力。“青島市交警指揮中心日均接報符合快處條件的事故300余起。”青島交警指揮中心副主任韓云曉介紹,這些交通事故給道路通行造成了不小的障礙。《辦法》中明確規定,符合快處條件的車輛因未撤離現場而導致交通擁堵的司機將被罰款200元。
“2009年制定實施的暫行辦法實施以來,符合快處條件的交通事故中司機選擇快處的約占33%,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將于20日實施的《辦法》在賠付額度上提升至5000元,我們估計僅此一項會將事故快處量至少提高30%。”交警支隊事故處處長徐明接受采訪時表示。記者了解到,不少符合快賠條件的司機不選擇快速理賠的原因還是對對方不信任,不見到警察不放心。而《辦法》實施后,這種疑慮可打消。“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論處。”徐明介紹說。
記者了解到,《辦法》適用于每日6時至20時,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車輛損失,單車損失在5000元(含)以內,且機動車可以繼續駕駛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嶗山區、城陽區、西海岸新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輕微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僅需在交通流量大、易造成堵塞的區域施行。具體實施區域由各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轄區交通實際狀況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隨著7月20日《辦法》的實施,膠州市海爾大道上的一處快處服務點也將投入使用,屆時,青島市交通事故快處服務點將增至8處。其他七處事故快處點為,市北區吳興二路、南寧路、延安一路、南昌路、李滄區上苑路、嶗山區深圳路、西海岸新區東岳中路服務點。
制圖/寧付興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