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7月18日,為進一步推進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積極推動當事人自撤現場,緩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擁堵,減少交通延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青島市公安局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共同制定了《青島市機動車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19日。2009年制定的《青島市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暫行辦法》將同步廢止。
單車損失需在5000元以內 交警部門表示,本辦法所稱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的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車輛損失,單車損失在5000元(含)以內,且機動車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
本辦法適用于青島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高新區轄區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限定區域內每日6時至20時發生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實施區域由各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發生輕微事故該怎么辦? 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
2、相互查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交通事故現場和碰撞部位等進行拍照,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向各自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報案,獲得報案號,或者通過青島市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微信服務平臺,將交通事故現場照片及相關圖像資料發至微信平臺,獲得報案號,保險公司不再派員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
4、根據保險公司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引,持報案號在48小時內共同前往交通事故地點附近的交通事故保險快速理賠服務點處理。
哪些情況不適用本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本辦法,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警: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交強險標志的;
2、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3、每日20時至次日凌晨6時發生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6、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7、發生三車以上(不含三車)相撞交通事故的;
8、在道路以外區域發生的;
9、依法不適用本辦法的其他情形。
前款1至3項情形之一的,如交通事故現場妨礙交通,駕駛人報警后應當在拍照或者標劃現場后,迅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交通警察處理。
保險辦理流程分四步走 在服務點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各方當事人共同到快速理賠服務中心保險事故責任方所在保險公司辦理查勘、定損事宜。保險公司查驗現場照片、駕駛證、行駛證、保險等憑證,并將報案號、身份證等信息錄入快速理賠中心管理系統;
2、當場對事故車輛進行事故查勘、損失評估,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提供的理賠材料;
3、協助當事人自行協商,現場打印《青島市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記錄》(以下簡稱處理記錄),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理賠中心蓋章確認;
4、在當事人理賠材料齊全,各方達成賠償協議后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理賠。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有爭議的,經協商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到服務點警務室,由交通警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程序規定》等規定進行處理。
什么情況下一方需要負全責? 適用本辦法處理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該方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他方當事人無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承擔事故責任。當事人協商確定的交通事故責任明顯違反國家相關規定顯失公正,惡意侵犯第三者利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當事人無過錯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1、在同車道內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尾的;
2、逆向行駛的;
3、倒車的;
4、溜車的;
5、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6、違反交通信號的;
7、未按規定讓行的;
8、違反超車規定的;
9、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內行駛的;
10、駛入禁行線的;
11、其他單方過錯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
什么情況下需要去警務室報案?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到服務點警務室報案處理:
1、當事人在辦理保險理賠時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的;
2、因車輛需要拆檢等原因,在服務點不能進行財產損失評估的;
3、因當事人拍攝的交通事故照片模糊不清,保險公司保險理賠人員難以判斷交通事故事實的;
4、任何一方當事人未在本市投保商業險的;
5、其他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的。
警務室交通警察應當審核當事人駕駛證、行駛證、交通事故照片和《處理記錄》等證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程序規定》等規定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方當事人不按約定賠付咋辦?
《處理記錄》確認后,因一方當事人不按照約定配合處理的,另一方可申請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照規定先行賠付,并配合保險公司依法行使代位求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保險數額有異議咋辦? 當事人對保險公司財產損失核定有異議的,可以依法委托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仍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得強迫指定維修單位 交通事故車輛的維修,由交通事故當事人或者投保人自主選擇維修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指定維修單位。
公安保險聯動防止詐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建立聯動機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遠程監控席位,加強事故風險監控。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發現有詐保、騙賠等行為的立即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棄車離開現場按交通肇事逃逸罪論處 當事人拍攝的現場相片,應當清楚體現交通事故車輛(號牌清晰)位置、碰撞部位及交通事故現場周圍參照物等。
在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過程中,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的,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論處,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應當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交通警察應當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一并處罰。
為滿足當事人辦理快速理賠業務的需要。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保險理賠人員在服務點辦理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案件受理、損害賠償調解、損失評估、理賠等事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服務點設立警務室,方便當事人辦理交通事故保險理賠。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