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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7月11日消息 2017年7月10日中午,膠州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九趙路巡邏。發現一輛微型普通客車搖晃行駛,民警懷疑駕駛員有酒駕的嫌疑,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透過車窗就能看到該駕駛員面色紅潤,降下車窗一股刺鼻的酒味迎面而來,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并進行呼氣檢測。石某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喝酒不需檢查,酒味是因為車里有酒瓶子,邊說著還把所謂的“證據”從車里拿了出來就是不配合檢查,但是石某的片面之詞警察是不會相信的。石某的老婆急了在一旁指著石某說道:“告訴你開車不要喝酒你偏不聽,現在被查了你就開始說謊自己沒有喝酒,早干嘛去了,我管不了你,現在管你的人來了,警察同志他喝酒了我可以作證,”說著便把石某喝酒時拍攝的小視頻放給警察看。
看到這一幕石某懵了,沒有想到自己的老婆會出賣自己,事實證據擺在眼前了石某只好接受了檢查。經呼氣酒精檢測,駕駛員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2.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該駕駛員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文/圖 半島網記者 黃超 通訊員 路廣凱
[編輯: 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