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記者從市安監局了解到 ,該局制訂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緊急行動方案》,自6月28日至8月15日,對全市持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有儲存、無儲存)企業、使用企業進行一輪嚴格、細致、全面的執法檢查。重點是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企業。
此次緊急行動采取企業自查自糾、市安全監管局重點執法檢查和區市全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在時間節點上同步進行,逐企逐戶全面排查隱患、落實整改、管控風險,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企業自查(6月28日~7月10日)
各區市要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立即全面徹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無論前期是否排查過,各企業都要立即組織力量對本單位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排查治理。企業技術力量不足的,可以聘請專家進行“診斷式”檢查。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于7月10日前將自查結果填報《危險化學品企業自查問題表》報送區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中央、省駐青和市直危險化學品企業同時向市安全監管部門報備。凡是7月10日前沒有報送排查治理情況的,將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嚴格處罰,并公開處罰結果。
重點檢查(6月29日~7月29日)
按照分級監管原則,市安全監管局成立兩個執法檢查組,負責對市級監管的15家重點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儲存企業進行檢查,檢查組組長由市局分管領導擔任,檢查組成員由監察支隊2名執法人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和行政審批處各1名執法人員組成,另從市專家庫聘請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安排專家,專家人數由各檢查組根據檢查需要確定。執法檢查采取查閱資料、座談詢問、檢查現場 、當場演練和操作等方式相結合進行,檢查要求覆蓋每家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所有生產、儲存設施和場所,包括閑置停用的車間、裝置設備、倉庫、儲罐、物料堆場、廢棄物堆場等。
全面檢查(6月29日~8月15日)
各區市要按照“網格化、實名制”和“屬地”原則,組織相關專家、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安全生產及職業健康中介機構服務人員,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網格)內除市級重點檢查企業以外的危化品生產、儲存、經營和使用企業以及在建的、試生產階段的危險化學品項目進行全面檢查。
大排查:各區市要結合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部署,開展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品種和安全風險的全面摸排,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廢棄處置等各方面進行重點摸排,全面摸清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底數,逐個單位建立監管執法檔案,實施動態監管,及時掌握企業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明確管控措施 、實現精準防控。同時,要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專門檔案。
對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企業及項目,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制訂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及項目,立即掛牌督辦,實施行政處罰,并要責令企業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在隱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產和運營。對發現的企業非法違法行為,要采取吊銷許可證、罰款、查封、信用懲戒、行政處罰等措施,依法嚴格查處。對非法違規建設的企業及項目,要立即采取封存設備、斷水斷電等有效措施 ,依法取締關停。對當事人拒不執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決定的,要依法申請司法機關強制執行,并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對人口密集區危險品生產企業、化工轉型升級“三評級一評價”中安全專業評級為“差”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化工轉型升級“三評級一評價”中安全專業評級為“良”、“中”,但存在周邊安全距離不足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再延期。城市信報記者 李曉芳
[編輯: 焦琳]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