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2016年,青島市全面實施建筑行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同舟計劃”,將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業近15萬建筑工人納入工傷保障范圍。那么,建筑企業如何為建筑工人辦理參保繳費?發生事故如何救治?受到事故傷害應該怎么辦?如何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呢?為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本報開設專版,為建筑企業和工人答疑解惑。
參保繳費 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企業需先到項目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或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qdhrss.gov.cn)下載《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青島市年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后,攜帶下列資料到項目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中標通知書》或《承接工程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經主管部門備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已經開工的提供開工通知書及復印件;建設項目已經轉包、分包或勞務分包的,提供轉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勞務分包合同及復印件。
建筑企業辦理參保登記后,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下載《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申請表》和《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承諾書》或到參保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向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通網上業務,為參保人員辦理增減手續。
因故不能開通網上業務的建筑業企業可攜帶相關材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醫療救治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到事故傷害后,可以到青島市任何一家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傷情穩定后應及時轉入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治療。職工就醫時,用人單位應當書面告知協議醫療機構是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協議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工傷醫療管理有關規定提供及時有效的醫療服務。用人單位未按要求書面告知的,所發生的超出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住院服務標準范圍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建筑業按項目參保職工在受到事故傷害后,本人應攜帶身份證或委托單位(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受傷工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到青島市的任何一家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青島銀行、農商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營業網點辦理社???。
工傷認定結論作出后,單位或工傷職工本人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社???、出院記錄、醫療費報銷憑證等到就診醫院辦理報銷醫療(包括門診、住院)費用。
因故無法在醫院聯網報銷醫療費用的,填寫《青島市用人單位職工工傷醫療費審批表》三份,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門診病歷、醫療費報銷憑證、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人工審核報銷。
工傷康復 工傷職工經過救治后仍然存在(遺留)功能障礙的,攜帶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的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開具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通知書》以及工傷治療病歷材料,直接到青島市工傷康復協議醫療機構進行康復評價,經評價具有康復價值的,即可入院進行康復。工傷職工康復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康復費用由協議康復機構與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只結算屬個人負擔的費用。
建筑業按項目參保的工傷職工進行康復治療時,其符合規定的康復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在確認的康復期進行工傷康復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滿后按規定享受工傷康復待遇。工傷職工康復住院期間,按照工傷醫療住院的標準享受伙食補助費?!?br>
工傷認定 建筑業按項目參保職工受到事故傷害的,在進行醫療救治和康復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建筑工人申請工傷認定。
建筑工人發生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事故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上辦事,點擊“社會保險申報”,按要求填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等準確信息,并上傳職工身份證、證人身份證、事故現場照片、急救搶救病例等資料電子照片。
用人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后,從工傷認定申報平臺下載打印《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按填寫說明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到用人單位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24小時內進行網上申報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情形的,用人單位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建筑工人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為建筑工人申請工傷認定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建筑工人本人或近親屬可以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建筑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有關費用由建筑企業承擔。
勞動能力鑒定 建筑業按項目參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參保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青島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粘貼申請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張;《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書》,個人申請的應提交個人申請書面材料;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患職業病的職工,應提供《職業病診斷證明》;手術或燒傷工傷職工提交傷情穩定后受傷部位與面部5寸彩色照片。
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通知工傷職工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勞動能力現場鑒定。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傷情,結合醫療診斷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標準出具鑒定意見。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人及其用人單位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在網辦事項“個人辦事”專欄處,個人綜合查詢中“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查詢”下查詢結論寄送情況。
待遇申領 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由用人單位經辦人攜帶《青島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等待遇。若認定為工亡的,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辦理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若有供養親屬,還需要提交符合供養親屬資格證明材料:申請人的戶口簿及復印件;申請人與工亡職工社會關系材料(應由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申請人沒有經濟收入且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由街道辦事處或鎮、縣以上的民政部門出具)。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