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報道
記者從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年來,島城采取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民政部門婚姻信息和房產部門信息實現聯網、使用提取業務拍照系統,加強提取材料審核等有力措施,規范了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有效遏制了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現象,但是利用虛假材料騙提住房公積金的問題仍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維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正常秩序,2017年6月1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開展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專項治理活動。
核查各類騙提套取行為
專項治理活動期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加大提取業務專項審計力度、查詢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信息、改進提取業務審核手段等方式,全面核查各類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對于使用虛假材料提取公積金的職工,采取向單位通報不良信息、納入有關信用系統、限制使用公積金和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等措施進行嚴厲懲處。同時形成常態長效工作機制,堅決杜絕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現象,保護廣大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拒不退回套取資金將被追責
在此,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敦促有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的職工,盡快辦理資金退回手續。在6月30日前如數退回資金的將不予追究,逾期未能主動辦理退回手續的,將按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島城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將職工有關信息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標注不良信息記錄,記入住房公積金誠信檔案。符合規定條件的,5年內不予受理職工作為申請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二、將職工不良信息通報其工作單位。職工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作人員的,同時報送其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
三、對于拒不退回騙提套取資金的職工信息,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納入有關信用系統。對于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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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職工享“省時”服務
5月31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5月中旬起,正式使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業務。凡是從外地轉入島城并已開戶繳存的職工,轉出地已接入接續平臺的,只需提供有關材料,即可在島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異地公積金轉入業務;對于轉出島城的職工,市管理中心可通過該平臺,配合轉入地公積金中心辦理異地轉移業務。
該平臺的建立省去了職工在轉入和轉出地之間的往返奔波,簡化了接續手續,縮短了辦理時間,接入兩周以來,已通過平臺為60余名職工辦理了異地轉移業務,為繳存職工提供更多便利。
[編輯: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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