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蘆筍提取物治療癌癥,靶向殺滅癌細胞”,看到這樣的宣傳,腫瘤患者齊先生花2400元購買了一箱“抗癌藥”,記者查詢發現,這個名叫“艾康寶”的藥品在多年前就因虛假宣傳被查處,盡管有批準文號,卻是屬于保健藥品,更不可能像其宣稱的那樣具有靶向殺滅癌細胞的功能。記者隨后調查發現,在不少醫院腫瘤科周邊常有很多人散發各種抗癌藥的小廣告,這些藥品,能放心使用嗎?天花亂墜的宣傳,可信嗎?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講述 “抗癌藥”上門服務,療效竟要“看體重” “我父親最近買了一箱抗癌藥,說是純植物提取的,一箱2400元左右,懷疑是被騙了。”近日,市民齊女士找到本報記者反映了這一情況。
齊女士的父親齊先生在今年2月份發現肺部有一個高密度小結節,經過進一步的診療后,確診為肺癌。
因為發現較早,齊先生進行了手術治療。在住院期間,齊先生收到了不少發到病房里的醫療雜志,其中有一本《健康前沿》的雜志封面上是一張蘆筍的照片,大標題是:“研究發現,蘆筍能抗腫瘤強骨髓,增免疫。”齊先生發現這本雜志是山東濟南的一家藥廠主辦的,主要是宣傳其生產的一種藥品。除了藥品介紹,還有各種專家學者對這一藥品的認可,以及一些患者被治愈的故事。
看了這些,齊先生趕緊聯系了這個產品的經銷商,雙方約定出院后到家里來送藥。據齊女士介紹,藥品銷售人員姓李,自稱是市北區人民路上一家藥店的銷售人員,其開具的收據也來自這家藥店。這名李姓銷售人員對齊先生說,“我們這個藥是沒有危害的,你可以隨便去查,肯定是正規廠家出來的,對肺癌的效果特別好。”隨后這名銷售人員還舉了一個自己客戶吃了此藥見效的例子,并當著齊先生的面與其通話。
齊女士發現,這一藥品能在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查到,是“國藥準字B”開頭的,成份是蘆筍、靈芝、維生素B2,但這幾種成分放在一起就能抗癌了嗎?為什么抗癌的成分沒有明確標注呢?李先生表示,“你可以問廠家。這里面肯定是有抗癌成分的,它的宣傳冊上都寫得清清楚楚。這個抗癌效果不可能體現在成分里面的,總之是有抗癌的效果,不信你可以拿到醫院去化驗。”
當齊女士詢問怎么判斷出這個藥品有效果時,李先生信誓旦旦地說,肯定有效果,“只要大叔的體重上升就說明有效果。”但齊女士告訴記者,齊先生是因手術后基本無法進食導致體重下降,只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調養,體重一般就會回升,因此對李先生的說法心懷疑慮。但由于父親堅持要買,她就沒有再阻攔。
“我隨后上網查詢,發現這個叫艾康寶的藥竟然曾經被媒體曝光過,所以就產生了懷疑,想退了。”第二天下午,她聯系了這名銷售人員退了貨。“我最大的擔心是,這類藥品不僅吃了沒效果,還害人。”
齊先生購買的艾康寶復方蘆筍合劑。
■醫生 不建議患者服用,能退就退 齊女士告訴記者,李姓銷售人員告訴她,他們這個藥品是中藥液體制劑,安全無毒副作用,而且和其他藥品都可以同時使用,無需指導,也沒有任何禁忌。
據了解,這位李先生并沒有詢問齊先生的具體病情以及查看病歷,就按一療程所需的15盒一箱(需服用一個月)藥品開始推銷。
對于齊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記者電話聯系了青島市中心醫院副院長馬學真,對于“艾康寶”,馬院長表示,不要讓病人輕易服用這種沒有正規銷售途徑的藥品,而且這類中藥制劑也不太可能像其宣稱的那樣能夠殺滅癌細胞。“有的類似藥物有一定的輔助效果,但是效果有限,但也需要從正規途徑購買。而且有些類似的藥品是有毒副作用的,患者如果相信這種沒有正規途徑的藥品,很可能會貽誤治療的時機。所以,不建議患者服用,能退就退。”馬院長表示,有些患者得知病情后,因為求生的欲望,難免會病急亂投醫,輕信一些偏方、“秘藥”。“還是希望患者能夠到正規的醫院接受正規的治療。”
而棗莊市立醫院腫瘤科的徐醫生也告訴記者,抗腫瘤藥基本都是處方藥,必須經過處方醫師開具的處方才能購買。而這類涉嫌違法的廣告往往就是利用部分患者有病亂投醫的心理,打造出了一些所謂“抗癌神藥”來牟取暴利,患者長期服用后不僅起不到療效,還可能會貽誤病情。有的中藥制劑可能不是處方藥,但是其中的一些成分標注不明,尤其是抗腫瘤藥物,可能會或多或少含有些不良成分,如一些細胞毒性的藥物,在服用后會出現骨髓抑制包括胃腸道不適等反應,這時如果得不到及時處理,甚至會出現生命危險。有些中藥制劑對患者的肝腎功能還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復方蘆筍合劑在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顯示是國藥準字B20020801,國藥準字B代表保健藥品。
■玄機 國藥準字“B”代表保健藥品 記者搜索發現,早在幾年前就有媒體報道:艾康寶、金刺參九正合劑、阿魏化痞膏等所謂抗癌特效藥曾因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被食藥監部門查處過。
記者隨后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發現,輸入“艾康寶”搜不到任何結果,輸入“復方蘆筍合劑”顯示的結果是國藥準字B20020801。“抗癌藥”藥品批號的標記并不是代表中藥的國藥準字Z,而是代表保健藥品的國藥準字B。那么,國藥準字Z和國藥準字B在腫瘤治療中有什么區別呢?
國家衛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系統專家孫忠實對媒體表示,國藥準字Z要有多次的臨床和基礎的研究才能獲得批準,因此它具有相應的適應癥;而國藥準字B代表的保健藥品并不做臨床研究,所以它與藥品最大的區別就是只有功效沒有適應癥。
記者調查了解到,國藥準字分很多種類,化學藥品使用字母“H”,中藥使用字母“Z”,保健藥品使用字母“B”,而齊先生購買的這種“國藥準字B”類藥品,表示是一種具有保健功效的藥品。
據了解,“國藥準字B”出現在2003年,國家藥監局規定,2003年1月1日起,所有“藥健字”的保健品停止生產,從2004年1月1日起,中藥保健品將禁止流通和使用。中藥保健品經重新審核通過后統一納入藥品管理,其批準文號表述為“國藥準字B”。取消“藥健字”號后,我國3000多種的“藥健字”保健品,分流成兩部分:向藥監局申請“藥準字”或向衛生部申請“食健字”或“食準字”。也就意味著很多“國藥準字B”的藥品,是從當年的3000多種“藥健字”保健品中變身來的。
■規定 腫瘤藥品不能發布廣告 據了解,之所以撤銷“藥健字”,就是因為“藥健字”在定義及審評技術指標方面與一般的治療性中藥沒有十分明確、嚴謹的界定,甚至與保健食品也有交叉,不易區分。還有企業肆意宣傳療效、擴大適應癥,不但搞亂了保健藥品的市場,更出現了一些不該發生的不良反應,給藥品的審批、監督管理等方面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青島市食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我國藥品廣告審查標準明確四類不能進行廣告發布的藥品,其中包括治療腫瘤、艾滋病藥品,改善和治療性功能障礙的藥品等。因此,發放這些抗癌藥物的小廣告屬于違法行為。同時,這些違法廣告發布的內容也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另外,我國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不允許以患者或者醫務人員的名義做形象代言,也不能提及醫療以及藥物的治愈率、有效率等。
此外,記者還從食藥監局了解到,如果市民擔心自己購買的藥品有問題,可以到國家食藥監總局的網站進行查詢,發現問題可以向青島市食藥監局進行舉報。
那么藥品究竟應該通過哪些渠道銷售呢?《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憑《藥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難題 抗癌藥廣告屢禁不止 記者在網絡上搜尋發現,這類醫托、藥托在各地都有出現,據海南一家媒體報道,2016年,海口市民梁先生由于腫瘤惡化到海南省中醫院住院的半個多月間,不斷有無關人員進入病房,派發虛假醫藥報刊、雜志、宣傳單等。梁先生出院后聯系了宣傳單上某藥房,買了兩盒名為“志苓膠囊”和“復方伸筋草顆粒”的藥,“吃了兩粒‘志苓膠囊’之后,胃里簡直是翻江倒海,疼得我再也不敢碰這個藥了。”梁先生懷疑,所謂的抗癌藥可能是假藥,宣傳單上的資料涉嫌夸大宣傳。
根據梁先生提供的兩盒藥品包裝上的批準文號,記者從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上查詢到,“志苓膠囊”屬于處方藥,需要醫生開具處方才能在醫院或各大藥店購買,主治功能是益氣健脾,緩解晚期癌癥所帶來的發熱、疼痛,并無治療癌癥的效果,且批準的廣告有效期至2012年7月截止。而所謂的“復方伸筋草顆粒”,其包裝上標注的批準文號在食藥監總局網站上沒有對應的藥品。齊女士也告訴記者,來自己家中推銷藥品的李先生包里也有這種“志苓膠囊”,還聲稱是中西藥合劑,主要對肝癌有效果。
記者調查多位患者了解到,在不少醫院的腫瘤科,或者腫瘤醫院附近,都有類似的報紙、雜志的分發。上面的內容基本上都是介紹治療腫瘤“特效藥”的廣告。5月6日,記者在青島某三甲醫院的候診室坐了一會兒,就有人走進來對患者分發小廣告,記者看到醫院的保潔人員不停地在清理散落在地上的小廣告。這些廣告中,“唯一”“奇跡”“專利”“殺滅癌細胞,防復發抗轉移,提升免疫力”等說法比比皆是。而且上面還印有腫瘤專家“現身說藥”,甚至還印上了所謂患者的地址、電話,身份證號來證明療效。聲稱病人的人數高達幾萬人,反饋也很好。
醫院的一位保潔人員表示,盡管醫院禁止推銷人員散發這些小廣告,但并沒有專門的人員去管理或者驅趕這些分發小廣告的人。“這些都是假扮患者或者家屬在候診室或者醫院門口等處分發。”
記者了解到,對于類似的違法醫療廣告,市民發現后可以到青島市食藥監局或者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進行舉報。對于藥品違法廣告屢禁不止的現象,國家食藥監總局已經通過加強對違法廣告的監測,加大移送、撤銷廣告批準文號、產品停售和曝光的力度等方式進行監管。但一些違法分子為了牟取暴利,不斷改變廣告發布形式,利用印刷品繼續發布違法醫療廣告。針對這一現象,執法部門表示,將加大執法力度,同時提醒患者及家屬也要提高防范意識避免上當。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