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晏揚
“6張6000多元的飛機票,退票手續費就要收4000多元,簡直是漫天要價!”黃先生在網上購買了6張廣州飛往昆明總價為6413元的機票,因不小心提交了退票申請,發現代理商竟要收取退票費4550元,而按航空公司的退票標準只需400多元即可。(5月3日《人民日報》)
應當承認,旅客要求退票或者改簽,可能給航空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并讓機票代理商白忙活了一回,旅客理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改簽費和退票費應當合情合理、公平公正,不能“漫天要價”,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其實,無論是《規范旅客運輸退票費意見》,還是《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對于機票退票費率都有相關規定,有關部門對于霸王退票費該出手管一管了,不能讓它繼續侵犯旅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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