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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市民董女士向記者反映,她的母親宋女士2015年在信和財富公司共計投入32萬元理財,理財還未到期時就得知之前給她推銷理財項目的業務員已經從公司離職,投入的32萬元也被業務員騙走了。董女士和母親為此和理財公司協商,公司總部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只是業務員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對于這樣的說法,董女士并不認同,他希望通過媒體給市民提個醒。
A 32萬元被業務員騙走
4月18日上午10:00,市民董女士聯系到記者,向記者講述了母親宋女士被信和財富業務員騙走32萬的遭遇。“2014年的時候我母親去銀行辦事,在銀行門口碰到了信和財富的業務員宣傳他們的理財產品 ,工作人員說他們是正規公司,在央視都有廣告,我母親看他們的產品還挺值得信賴,就先后投入了30多萬元。”董女士向記者說道:“2014年的投資和收益都回來了,2015年業務員勸我母親接著投資。”
據了解,推薦宋女士購買理財產品的是一個名為曾國強的業務員,2014年宋女士的理財款都是不需要輸入密碼直接從賬戶里扣除,2015年的時候業務員小曾告訴她理財的形式變了,是直接將錢打到一個服裝廠的賬戶內,年利息也會比之前多1%~2%。出于對信和財富及業務員的信任,宋女士于2015年3月、4月和8月共計投入了32萬元,等待一年后領取收益,但2015年8月份的一個電話卻打破了平靜。
“2015年8月底,我收到了信和理財富公司一位女性業務員的電話,她跟我說曾國強已經離職,客戶由她來接管,查詢過我賬戶上的理財情況后,嚇了一跳。我2015年根本沒有在信和財富購買任何理財產品,而之前投入的32萬元,全部都被已經離職的小曾騙走了!”宋女士有些激動地告訴記者。為了挽回損失,宋女士試圖聯系業務員小曾。“小曾承認騙了我的錢,當時他保證會在理財到期之內將錢還上,結果一年的時間過去了,他還是無力還錢,到現在只還給了我1000多元。”
B 信和財富:此事為個人行為
今年2月底,宋女士收到了信和財富的電話,對方得知了情況后勸宋女士不要再等小曾還錢了,建議她找公司協調處理,于是宋女士和女兒找到信和財富青島分公司,公司的負責人姜總了解情況之后,聯系了總部處理此事,同時也承諾會為宋女士承擔一部分損失。
3月下旬,信和財富北京總部的工作人員來到青島,了解過事情之后卻推翻了姜總的說法。“總部的人來青島之后,告訴我們小曾的做法屬于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他們只能協助宋女士報案。”宋女士告訴記者。而對于總部這樣的說法,宋女士及家人并不滿意,他們認為在信和財富投資,被業務員騙走了30余萬元,很大一部分原因都和公司監管不利有關。
“32萬元的投資雖然被業務員騙走了,但我當時是和信和財富公司簽的合同,合同是財富公司的正規合同。2015年3月、4月、8月一共簽了三次合同,信和公司不知道他們的業務員私自將合同拿走,錢并沒有到達公司的賬戶,也沒有任何溝通。如果在2015年3月份投資時,公司就發現了小曾的行為,錢款追回的可能性會大一些,這樣一來我也不會損失更多的資金。”宋女士向記者說道。此外,宋女士和家人認為信和財富公司對員工以及合同的監管非常混亂,合同私自被業務員拿出,導致了客戶的損失。信和財富給出的與公司無關的答復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因此,宋女士和家人希望通過媒體平臺給市民提個醒,在日后的理財中一定要注意類似的情況,不要上當受騙。
C 律師:財富公司應該承擔責任
為進一步了解此事,記者撥打了業務員小曾的電話,對方表示將會慢慢償還宋女士的30多萬元,但具體何時能結清無法確定。
記者試圖聯系信和財富青島分公司姜總,電話接通后對方表示此事已經上報總部,正在走司法程序處理,不太方便做過多回復,并讓記者聯系總部了解情況。隨后,記者給總部客服打去電話,對方了解了情況之后表示會將此事反映給相關工作人員后給予回復。但截止發稿前記者都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
對于宋女士這樣的情況,信和公司到底有沒有義務承擔責任呢?記者為此咨詢了律師。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表示,宋女士被業務員騙走30多萬元的事情,信和公司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宋女士與公司簽訂合同理財的數額和損失的數額相符,因此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公司應該做到監管的義務,不能不管后續的事情,宋女士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此事。”劉律師向記者說道。
而對于類似事件,律師也提醒市民投資時要考察公司的營業資質,是否有對應的投資業務,需要提前考量承諾的分紅是否能夠兌現。當確定要投資時,也應該把錢款打到公司賬戶,需要謹慎投資。
宋女士發稿前聯系上記者,表示信和財富沒有給予她任何答復,而小曾于20日夜間給她的賬戶打來了1.5萬元的錢款。此事他們有可能將與信和財富公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關于此事本報也將持續進行關注。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李煜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