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毛建國
近日,河南省公安廳對邱海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發出情況通報。通報稱,該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劉萍、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等人,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其中,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目的。(4月13日澎湃新聞) 若以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的視角來觀察“10歲當公安”,也會給人深刻的啟示。《人民的名義》中講了小官巨貪趙德漢,別看其級別不高,但有著實在的權力。當其權力不受制約時,也有可能做出讓人瞠目結舌的事。這在河南省公安廳通報的邱海山等人身上,有著清晰的體現。
在“10歲當公安”中,官最大的邱海山,也不過是一個科級干部,而像張季梅等人連科級都不是。就是這樣一些人,做出了這樣的“壯舉”。
從新聞中看到,出現這樣的問題,也正是因為鹿邑縣公安局原主要領導在任期間,長期懶政怠政,工作嚴重失職瀆職,在重大人事問題上不集體研究、不上會、不討論,僅憑邱海山口頭匯報辦理。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即便再小的官也可能擁有泛濫的權力。
在《人民的名義》中出現了一個“新名詞”,叫做“政治資源”。“政治資源”其實就是團團伙伙。在“10歲當公安”中,邱海山、張季梅等人是相互幫忙、相互利用,形成了山頭主義、圈子文化。
有這么一個細節,邱海山、張季梅除了收受有關涉嫌檔案造假人員的財物,還存在相互行賄的問題,其中張季梅為了給其兒子孫某某辦理入警申報送給邱海山現金5000元,邱海山為了給女兒邱某辦理公務員登記備案送給張季梅現金20000元。這個互相行賄的細節表明,團團伙伙之間是赤裸裸的利益關系,由于他們相互利用,才造成了層層失守。
“10歲當公安”更需要深層反思。這也提醒我們,只有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這才有可能杜絕違法違紀。而一旦權力失去控制,哪怕蒼蠅也可能造成無窮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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