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4月8日下午3時20分,青平高速大隊李信剛副大隊長在轄區巡邏途中,行至青銀高速上行線K4靠近李村立交時,發現一男子騎著自行車由南向北在應急車道內騎行,李信剛副大隊長立即示意其停車,初步核實了相關情況,現場指出該男子的違法行為,隨后通知中隊民警,一起將該男子帶離高速至中隊做進一步處理。
經了解,騎車人邢某某,外地人在嶗山區株洲路上班,為了方便就注冊了酷騎共享單車。邢某某當日下午在勁松三路騎了一輛共享單車準備到株洲路單位上班,沒想到騎行至深圳路遼陽東路口時,由于道路不熟,從青島東口誤騎到了高速公路上,就一直騎到了李村立交附近,后被民警現場制止。
根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9條之規定,行人、非機動車不允許進入高速公路。民警對邢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指出:高速公路上車輛行駛速度快,行人、非機動車上高速相當于把自己置于極度危險的境地,一旦發生事故,追悔莫及。邢某某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違法,保證今后不再干這種糊涂事。
[編輯: 杜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