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徐軍 報道
半島都市報4月7日訊 日前,青島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對全市鄉村醫生和基層醫生隊伍建設提出了目標規劃和具體措施。到2020年,島城每萬名居民擁有2至3名全科(家庭)醫生,其中中醫類別占到20%以上,要求45歲以下的鄉村醫生比例達到50%以上。在化解執業風險上,《意見》提出“未經區(市)衛生計生部門批準,村衛生室嚴禁開展靜脈輸液項目”。
根據該《意見》,到2020年,島城每萬名居民擁有2至3名全科(家庭)醫生,其中中醫類別占到20%以上。每家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配備不少于6名全科醫生,社區衛生服務站不少于2名全科醫生。推進中心村衛生室建設,原則上按照每千人服務人口配備1名鄉村醫生,逐步實現有2名以上鄉村醫生的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女性鄉村醫生;80%以上的鄉村醫生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45歲以下的鄉村醫生比例達到50%以上。對年滿60歲的鄉村醫生辦理退出手續并離開村衛生室崗位,確因工作需要的可返聘部分身體健康、專業技術能力強、居民滿意度高的繼續執業。
為解決鄉村醫生面臨的“斷檔”和“青黃不接”難題,《意見》提出聯合醫學高等院校,從當地農村高中畢業生和在校生中,定向培養大專及以上學歷免費醫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每年補助不低于6000元的生活費。鎮(街道)衛生院與新進的定向委托培養醫學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享受與現有職工同等待遇,鼓勵45歲以下的在崗鄉村醫生與基層醫生進入高等醫學院校(含中醫藥院校),接受基層所需的醫學專業學歷教育。
為提高鄉村醫生收入水平,讓鄉村醫生“留得住”,《意見》提出對合同管理鄉村醫生執業村衛生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一般診療費、基本藥物補助、簽約服務費等,納入鎮(街道)衛生院醫療服務總收入實行統一管理,并按規定使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提高服務質量獲得的當年收支結余,可按不超過40%的比例追加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分配時向一線人員傾斜。積極解決基層衛生人員住房問題,讓其居有其屋,農村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利用現有職工宿舍用地、用房建設“周轉房”,妥善解決農村地區基層醫生、交流輪崗人員和對口支援醫師等居住問題。
同時,《意見》提出推廣鎮(街道)衛生院承辦村衛生室,按每2000至4000人的農村服務人口配置1所中心村衛生室,配備2至4名取得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逐步推行村衛生室的人員、業務、財務、藥品和績效考核等納入鎮(街道)衛生院統一管理。建立執業風險化解機制,醫療衛生機構(含村衛生室)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方式化解執業風險,未經區(市)衛生計生部門批準,村衛生室嚴禁開展靜脈輸液項目。強化村衛生室設施建設。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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