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記者孔祥鑫)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平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3日出臺《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將住宅平房納入北京市限購范圍。
通知明確,自發文之日起,北京住宅平房出售對象為居民家庭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沒擁有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或單身人士;已擁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北京市沒擁有住房且在北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含)以上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
通知規定,暫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單身人士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北京市連續5年(含)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
通知要求: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新購買的住宅平房,核驗購房資格時計入該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住宅平房套數以不動產權證個數計。
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產管理系系主任趙秀池表示,市場化的住房都納入了限購的范圍,使北京商品住房限購政策進一步完善。
“平房由于屬于非成套住宅,之前的住房限購中并未考慮。但近些年來,由于平房集中的東西城,優質學校資源豐富,一些投資投機需求通過購買平房炒房,導致平房的價格出現大幅度上漲,對房地產市場造成了不利影響。”趙秀池說,此次將平房納入限購,再一次表明了政府“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堅決態度,堵住房地產投機投資,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
[編輯: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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