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山東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清明期間旅游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市旅游委(局)切實加強清明期間旅游安全工作,確保廣大游客人身財產安全。
通知說,為確保廣大游客人身財產安全,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清明節假日期間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三個必須”和“屬地監管”的要求,充分認識當前旅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依規切實履行旅游安全監管職責。要積極推動旅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將旅游安全責任和措施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位員工,積極開展旅游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進一步強化對重點旅游企業和單位的安全監管,防患于未然。各市旅游部門要對本市旅游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排查,并督促各旅行社、各旅游景區、各旅游飯店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加強安全防范。一是加大對旅行社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督導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要求導游員帶團行程中發現履行輔助人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予以制止或者更換;在有安全規定場所游覽消費時,要及時提醒游客遵守規定,注意安全。二是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大型旅游活動和星級飯店、A級景區等旅游服務等級資質單位的監管,堅決杜絕其違法經營行為存在;要指導旅游景區核定最大承載量,確保游客安全。三是加大對本單位及直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力度,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三、嚴格應急值守,保障工作運轉順暢
各級旅游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與上下級有關部門之間保持聯絡,確保信息暢通;強化崗位責任制,遇有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嚴禁瞞報、謊報、漏報、遲報。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半島全媒體記者)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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