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經國務院同意,今年2月1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出臺了《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號)。按照國家要求,在綜合測算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方案。
3月9日,經省政府同意,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7〕8號),在全國率先貫徹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山東省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降低費率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
山東省階段性降費政策的實施,與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3%費率相比,每年可減輕繳費單位負擔約50億元,可減輕個人負擔約10億元。降費政策將極大地促進全省經濟發展,保持就業局勢和社會穩定。
記者 張春曉
[編輯: 張珍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