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青島清江路命案被告人趙某故意殺人罪一案,于今日上午10時30分,在青島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宣判。
現場直播 10:42
判決如下,全體起立。趙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限制減刑。
10:40
公訴人指控趙亮犯故意殺人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害人家屬所提喪葬費予以支持。
10:38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亮吸食毒品后駕車行駛到清江路與淮安路路口與公交車相撞。趙亮與酒后的翟某發生沖突,趙亮用棒球棒、水泥磚塊擊打二十多下,案發后,趙亮在現場等候,翟某死亡。公訴人指控趙亮犯故意殺人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10:35
主審法官宣布再次開庭,被告人趙亮被帶進法庭。
10:30
清江路命案被告人趙某故意殺人罪一案公開宣判開始直播,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清江路命案獨家視頻還原事件真相 案情回顧 2016年6月8日10時許,被告人趙某駕駛轎車行駛至青島市市北區清江路與淮安路路口時,與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趙某在等待保險公司出險時,因故與從附近超市出來的被害人翟某發生口角并廝打。期間,趙某撥打110報警電話稱發生交通事故。后趙某因翟某對其辱罵,遂從其轎車后備箱內取出一根棒球棍,趁翟某不備,持棒球棍擊打翟某后腦部,將翟某打倒在地后,又朝翟某的頭面部、頸部、胸腹部、手臂等部位擊打二十余下,再持水泥磚塊朝翟某的頭面部擊打數下,致翟某當場死亡。案發后,處警的公安人員在現場將被告人趙某查獲。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