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3月15日訊 2015年3月初,劉先生一行人在同學的介紹下認識了包工頭趙先生,在膠州市硯里新村干些外墻粉刷涂料的活兒,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同年5月前就完工,但至今工友們仍沒能拿全工資,“8個人4萬余元的工資只給了不到2萬元。”趙先生告訴信網(053--80889431),與承包方簽訂合同的是朋友顧先生,他只是在朋友因事離開后幫忙,而且工資總共也只有3萬元。信網獲悉,硯里新村屬于村集資建房,承包方不只一家。
干完活近一年未拿全工資 劉先生說,他與工友們干活的項目在膠州市硯里新村,2015年年初,經同學牽線給趙先生打工,雙方一拍即合,但并未簽訂勞動合同。一行人負責1號樓及4號樓的外墻涂料粉刷,需要下吊繩、刷涂料,按照5元/㎡計算工資。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一份《涂料工程量確認單》,滿圖丙烯酸涂料工程量為6772㎡,打格丙烯酸涂料工程量為1051㎡,合計7823㎡。若按照5元/㎡計算,工資應為39000余元。但劉先生表示,除此之外,他們還額外量了屋頂、刮了兩棟樓一層的膩子,同樣應計算工資。“加起來工資4萬多元。”
“但直到現在只給了不到2萬元,剩下的一直拖。”劉先生說,每次找趙先生要錢,他就一個字——拖,從1個月拖到3個月再拖到半年,如今1年快過去了仍沒音信。
包工頭:實際責任人不是我 按說兩萬余元不算多,為何一直拖著?對于工友們的質疑,趙先生也很無奈。他表示,當初是他的朋友顧先生與承包方簽了合同,但工程還未完工就因事離開項目了,“臨走前,他將工程交待給我,讓我幫忙照看著,卻沒給我錢。”
趙先生表示,由于承包方是與顧先生簽的合同,因此只將錢打到對方賬戶上,而他拿不到工程款,只能自己墊錢,“亂七八糟墊付10余萬了。”
“而且工人工資并不是5元/㎡,而是4元/㎡。”趙先生說,這是一開始就說好的,因此工人工資總共3萬余元,而他已經墊付了2萬。他認為,作為朋友已仁至義盡,將不再支付剩余的工資,“目前承包方只有保證金還沒付,只要將保證金給我,我就分一部分錢還工人工資。”至于承包方是誰,趙先生不肯透露。
勞動監察大隊:不屬勞動關系 信網從平度市膠北街道辦事處及硯里莊村書記處了解到,硯里新村屬于村集資建房,通過招投標找到承包方,但整個項目由好幾個公司承包,將聯系核實1號樓及4號樓的承包公司。但截至發稿,信網未得到回復。
“劉先生跟著個人干,不屬于勞動關系,而是雇傭關系。”平度市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表示,勞動關系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勞動者個人,另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因此此事并不在其監管范圍之內,建議雙方走法律途徑解決。 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