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鋁泡打粉做包子、工業明膠制粉絲、買賣病死牛……16日上午,山東省高院通報了2016年度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有關情況,并公布多起典型案例。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審判委員韓芳麗介紹,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式不斷變換新花樣,手段更趨隱蔽。韓芳麗稱,2016年,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63件475人。
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宋振在明知包子中不能添加含鋁泡打粉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德州武城縣老臺門包子店生產包子時,添加含硫酸鋁銨的泡打粉,并對外銷售,銷售金額15萬余元。此外,他還向加盟其包子店的被告人祁志華、陳延麗提供含有硫酸鋁銨的白色粉狀物用于發面蒸包子。被告人宋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40萬元。
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劉明光明知被告人姜宏戰向其求購的工業明膠被用于食品生產,仍向對方銷售工業明膠44.7噸,銷售金額89萬余元。姜宏戰使用購買的工業明膠生產粉絲409.6噸并銷售,銷售金額131萬余元。其間,姜宏戰還向被告人江崇雪轉售工業明膠3.5噸,用于生產豬頭肉、豬拱,銷售金額7萬余元。
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慶榮從外地收購海草,組織王發文(在逃)在博山恒昌食品廠將海草放入工業用氫氧化鈉溶液中浸泡,再用濃硫酸中和,隨后放入蒸鍋進行煮膠,在煮膠過程中添加配方復合肥,再經過注膠、冷凍、切割和晾曬,大量生產凍粉。后將生產的凍粉向周邊地區銷售,銷售金額達50余萬元。
2011年3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孫克衛、鄧深河等18人分別將因病瀕死牛、死因不明牛或病死牛銷售或介紹銷售給被告人張占;被告人尹振華等三人在養牛期間,分別將各自的因病瀕死牛、死因不明牛或病死牛銷售給被告人鄧深河、張占;張占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從輝將從上述被告人處收購來的牛屠宰后,將未經檢驗檢疫的病死牛肉銷售給被告人肖凱等人二次銷售,致上述牛肉流向餐桌。
記者 范洪雷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