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郭振亮
因為流動性強,不能按照用人單位參保的青島農民工,這回有福了。2月22日,記者從市建管局了解到,島城將針對這一部分農民工統一辦理工傷保險手續并繳納工傷保險費用。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島市新開工建設工程應增加此項費用。但是,市建管局發布通知稱,目前仍然有部分開發商沒有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按照規定,對未參保建設項目,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企業停工整改,對拒不參保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并通報曝光。
按建設項目統一辦理 2月22日,記者了解到,島城新開工項目將新增工傷保險費用,這對于農民工來說意味著什么?到底啥是工傷保險呢?
據介紹,所謂的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是指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對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強、不能按照用人單位參保的農民工,按照建設項目統一辦理工傷保險手續并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這對于流動性很強的農民工群體來說,是一個大福利,之前農民工發生了傷亡事故,經常會發生家屬鬧工地的現象,現在有了這個工傷保險,一切按照保險的流程來辦理,讓工地施工更加正規化,讓農民工施工更加有安全保障。”業內人士分析說。
按照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規費項目相關規定,取消“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增列“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編制設計概算、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時,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暫時按《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用計算規則》計取,編制竣工概算時,若由建設單位繳納,實際繳納的費用僅作為計稅基礎,結算時不包括該費用;若由施工單位繳納,結算時按建設項目實際繳納的費用計取。2016年12月31日前,施工單位若繳納該項費用,結算時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繳費憑據按實結算,該費用僅計取稅金。
拒不參保將被停工查處 按照要求,按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施工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受理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施工企業,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省主管部門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對2016年新開工且未完工的建設項目,全部按新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的繳納工作于2016年底前完成;對2016年1月1日以前開工且未完工項目,由建設主管部門核定剩余工程造價,并于2017年1月31日前按剩余工程造價為基數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催告后逾期不繳納的,依法加收滯納金。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城鄉建設、安全監管、工會等部門要建立定期溝通機制,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參保工作落實;要強化執法檢查,對未參保建設項目,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企業停工整改,對拒不參保的,依法進行查處并通報曝光。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相關行業職工工傷權益保障工作可參照建筑業工傷保險文件規定執行。
開發商未參保被亮“黃牌” 2月22日,記者了解到,市建管局發布了《關于及時繳納工傷保險的通知》,對2016年之前開工且未完工、2017年1月底前未依法參保繳費的開發商亮出“黃牌”。
通知顯示,青島新紀元置業有限公司、青島東北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青島鑫祥置業有限公司、青島凱信置業有限公司、青島匯豪基投資有限公司、青島明宇置業廣場有限公司、山東省青島第四中學、青島青山秀水置業有限公司、青島中泰信實業有限公司、青島勝通海岸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青島中信泰實業有限公司、青島市市南區開發建設局、華融紡聯(青島)置業有限責任公司、青島鴻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青島金隅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青島齊都置業有限公司等多家建設單位沒有依法參保繳費。
市建管局要求未依法參保繳費的企業及時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未及時辦理的企業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建筑項目工傷保險費用計算規則 計稅方法 費用計算基數 費率
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規費前造價(不含進項稅) 1.77‰
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規費前造價(含進項稅) 1.64‰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