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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張先生因為交房的事情很是郁悶 ,張先生稱,自己在城陽夏莊中能英格堡家園購買了一套房子,合同約定在2016年底前交房,12月份,張先生和其他業主們接到了售樓處工作人員的收房通知 ,并在沒有驗房之前簽字收房,而驗房之后張先生卻發現小區電梯還未開通 ,水也沒有,而開發商也拿不出任何證明小區符合交房條件的材料。
業主投訴:配套不完善就交房
“我們根本都不懂這些交房的流程,都沒驗房,也沒有看開發商的相關手續,我們壓根就沒想到小區會沒有通過竣工驗收,說到底就是對他們太信任了。”近日,市民張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他所購買的中能英格堡家園的房子,約定的交房日期是2016年底,而12月的時候,開發商為了在交房期限內完成交付,在沒有完成竣工備案、不符合交房條件的情況下就交房,這讓張先生和業主們感到很生氣。
記者采訪得知,2016年12月,張先生和其他業主們如期接到了售樓處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到售樓處辦理交房手續。“我們哪懂什么交房流程啊,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怎么做,在哪簽字我們就照做了。”張先生告訴記者,起初他也有所顧慮,想過要看看相關材料,了解一下房屋質量等是不是合格,也問了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房子已經具備交房條件,所有手續都已經辦好,讓張先生可以放心地簽字收房,張先生也就沒再多想。
問題:電梯未開,水也沒有
“驗房以后我們才發現了不少問題,很多基本配套都不完善。”張先生稱驗房以后他發現小區里的電梯竟然還沒開,連水都沒有。“我們找了開發商好多次,才給我們電梯,可是水至今還是沒有。”張先生表示現在大家眼里能看到的都是這樣一種情況,那房屋質量呢?消防、人防安全又如何能夠保證?張先生心里沒有底。
“交了房以后我們就得交物業費了,可是現在這種情況,拿了鑰匙我們一直不敢裝修,心里老是覺得不踏實,要是知道房子連竣工驗收都沒有通過,我們肯定不會簽字收房的。”業主們紛紛向記者抱怨道,而業主們也質疑開發商是否是為了不向業主們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所以才在沒備案的情況下就交房。
未通過竣工驗收,開發商拒絕采訪
究竟事情是不是像業主們反映的那樣,中能英格堡家園沒有竣工備案就交房?2月9日,記者來到中能英格堡家園售樓處了解情況,誤以為記者是小區的業主,售樓處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經理告訴記者,雖然小區目前并沒有竣工備案,但是所有的配套都已經完善好了,并且會積極辦理相關交房手續,業主們可以放心。至于什么時間能夠完成通過竣工驗收、完成備案,他并沒有正面回答記者。而當得知記者真實身份后,該負責人轉身就了上樓,不肯接受記者的采訪。
記者在青島市政務網站上查閱到了城陽區城建局對此事的回復,“經區城建局落實,該小區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未辦理備案證,不符合交房條件。目前,區城建局已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沒有“兩書一證”,業主可拒絕收房
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的郝華君律師,郝律師稱市民簽字收房后發現房屋存在問題,不符合交房的條件,這種情況下市民再維權的話就比較困難,因此郝律師建議廣大市民在簽字收房時要謹慎,一旦發現房屋存在配套設施不健全,或未竣工備案的情況,市民可拒絕收房,超過約定的交房期限,市民也可以舉證按照合同約定向開發商索要賠償金。
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建筑法》第六十一條相關規定:“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據青島城市建設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所謂的“五證”實際上是 “兩書一證”即住宅工程使用說明書、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業主在接收所購房屋時有權要求建設單位提供‘兩書一證’,如果建設單位提供不出,業主可拒絕接收房屋。”
違規交房案例1:金日唐郡
城陽區金日唐郡的業主們也曾經因為開發商違規交房傷透腦筋。2016年11月份,吳先生向記者打來投訴電話稱他買了金日唐郡小區的房子,合同上約定的交房時間是10月31日,而開發商也確實按照合同上的交房時間通知了業主10月27日至10月30日收房。而當吳先生要求開發商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時,開發商卻拿不出來,咨詢過有關部門后,業主們才得知這個項目根本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
“沒有經過竣工驗收,就讓我們收房,怎么可能呢,以后要是出現什么問題讓我們怎么辦。”近日,市民吳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稱他所購買的位于城陽區崇陽路附近的金日唐郡小區在沒有通過竣工驗收的情況下就通知業主收房。“本來還挺高興的,想著能趕快拿到鑰匙可以裝修房子了,可是沒有竣工驗收的手續我們誰也不敢收房,也不知道這個房子有沒有安全隱患,有沒有質量問題,沒有保證的房子大家伙也都不敢住。”吳先生說。
吳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里約定,甲方將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將房屋交給乙方,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房,應當向乙方交付房款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也就是說金日唐郡最晚交房時間是在2016年10月31日,逾期將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我們找相關部門問過了,金日唐郡根本就沒有驗收備案,他們肯定是不想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就算是不符合交房的條件,手續也都沒有,也要強行交房。”吳先生說 ,現在業主們最擔心的是要是不收房的話不知道什么時候能拿到新房鑰匙,不少人都在等著裝修房子,可是要是收房了的話一個沒有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的房子也是讓人憂心忡忡。
城陽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工作人員告知記者,金日唐郡項目并沒有驗收備案。而對于此事,金日唐郡售樓處的相關工作人員也一再表示不能回答記者所提的任何問題。
違規交房案例2:盛華未來城
青西新區盛華未來城的業主們在2016年5月份陸續被告知可以領鑰匙收房,可到了交房現場,卻看不到開發商青島齊盛達置業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驗收證明。黃島區城市建設局告知,盛華未來城目前尚未辦理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合同上約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后來因為各種原因延期了,到現在也沒信。上周我打電話到售樓處,置業顧問跟我說可以領鑰匙了,我才覺得心里踏實些了。”2015年初,黃先生購買了青西新區盛華未來城的一套住房,在經歷延期交付后,好不容易盼到領鑰匙,可到了售樓處,他才發現交房遠沒有自己想得那么順利。“新房交付要看‘五證’,可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拒絕給我看,就連違約金的事也閉口不提 。”黃先生說,這樣的結果讓他非常不滿,雖然有不少業主沒有查看證件就領了鑰匙,可黃先生不放心,就沒有繼續辦理交房手續。
對此,盛華未來城的開發商青島齊盛達置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業主可以領鑰匙了,隨時都可以辦理手續,而小區的建設已經完成,并不存在交房問題。至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時,工作人員稱這些手續都在辦理當中,但不影響業主收房。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王瑜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