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曉哲 通訊員 李靜
為切實保障嶗山森林生態安全,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在嶗山高火險區實行封山的通告》。《通告》自2017年2月15日起施行,至2017年5月10日結束。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對所有集體山林和嶗山景區未開放區域實行封山管理,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
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嶗山所有山林均為一級森林火險區,屬森林高火險區。
在封山期限內,除駐林區內的單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封山范圍;確需進入的,必須經嶗山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批準,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地點、范圍和防火規定進行活動。
所有進入嶗山林區的人員,應當接受山林權屬社區、林區、景區管理人員的統一檢查、監督和管理。嚴禁攜帶火種入山和一切違規用火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依據有關條規從嚴處罰;不接受檢查、不聽勸告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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