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董夏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10日訊 元宵節到了,由于部分山區有上墳、送燈、燃放煙花爆竹等習俗,且近期島城降水量較少,風力較大,森林火險等級較高,發生森林火災的幾率較大。經市林業部門與氣象部門會商,青島于10日發布森林火險黃色預警。
市政府森防指辦提醒廣大市民要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嚴禁在森林高火險區野外用火的通告》的要求,嚴禁帶火種上山入林。根據《通知》,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5月10日為青島市森林防火戒嚴期,全市所有一、二級森林火險區及其周邊500米范圍內為森林高火險區。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在高火險區內野外用火的,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由有關單位予以警告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并處2000元罰款,對單位并處50000元罰款。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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