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原本并不耀眼的房企“國家隊”成為2016年樓市大放異彩的明星。在去年拿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由央企和國企組成的“國家隊”占據8席。而早在2010年國資委曾發布一紙公文,要求多數央企退出房地產業。時近7年,央企并沒有在樓市偃旗息鼓,反而似乎愈發活躍。“退房令”仍有多數央企未執行。(2月7日《中國經濟周刊》) 時近7年,國資委“退房令”不僅沒有得到充分執行,甚至還呈現出某種“逆反”趨勢,這樣執行現狀,確實顯得很尷尬。不過,又不得不承認,“退房令多數央企仍未執行”現狀,其實又不會讓人多么意外和費解,因為這與現實有著很大程度的關聯。
退房令多數央企仍未執行,在筆者看來,主要原因還是兩個,一是因為長期以來,房地產行業一直利潤豐厚。出于逐利本性,央企國企作為市場經濟主體,自然會選擇涉足房地產行業。二是從央企自身特點看,其在土地、資金等方面,往往享有一定的“超國民待遇”。比如,可以更方便地拿地、以更低成本融資。同時,不少央企仍屬高度壟斷化企業,不僅容易產生不計成本拿地的傾向,也非常方便轉嫁這些成本。
在這種背景下,要想有效推動央企“退房”,恐怕不是一紙“退房令”就能輕易實現的。還需要不斷深化國企改革,讓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等等。比如,進一步完善對央企和央企負責人的考核機制,強調突出主業。假如嚴格考核其主業業績,乃至將“退房令”執行情況也納入考核,那么或許成效就能更鮮明一些。央企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只是市場經濟主體,還應該更多地承載宏觀經濟的命脈,應該在公共事業領域造福于民,也應該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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