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晚,濟南開往廣州的T179次的乘警接到旅客黃女士報警,稱其手機丟失。接到報警后,值乘乘警帶齊裝備,一路小跑趕到黃女士所在的17號車廂,找到乘務員和黃女士,簡單了解了事發經過:失主黃女士從郴州站上車,前往廣州,上車后玩了會手機,手機沒電后就放在包里充電,伴著旅途的勞累不知不覺便睡著了,列車從韶關東站開出后,黃女士醒來發現包里的手機沒了。
乘警了解了大體情況后,迅速展開調查取證,經詢問得知17車40號座的一名男性乘客曾經短暫的在受害人身旁的座位坐了一會。檢查中,乘警還發現這名男性旅客未攜帶火車票及身份證,回答乘警的提問時說話含糊不清,眼神飄忽不定,這是典型的撒謊的表現,有著很大的嫌疑。
隨后,乘警將其帶至乘務室,進一步檢查。一開始,此人滿口方言,極不配合,但乘警在其身上找到了四部手機,一個釋放證明。從釋放證明,乘警得知,此人姓梁,梁某一人攜帶四部手機,十分可疑。而就在這時,周圍一名旅客在梁某座位墊子的夾縫中,發現一部手機,而這部手機,經確認就是黃女士丟失的那部銀白色iPhone4S手機!
當乘警將五部手機同時放在梁某面前后,他的解釋便前言不搭后語。在乘警進一步的審問后,梁某對自己盜竊手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稱其是趁黃女士睡覺的間歇,將其放在包中的手機盜走。
從釋放證明乘警得知,梁某因盜竊被判處八個月監禁,2017年1月5號服刑完畢。令人嘆息的是,梁某剛出獄幾天就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目前,此案警方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今年的春運早已拉開大幕,旅客回家團圓的路上,犯罪分子也會伺機而動,在此濟鐵乘警提醒廣大旅客,乘車時注意人身財產安全,提高警惕,平平安安坐車,開開心心回家!
齊魯晚報記者 尉偉 通訊員 張殿川
[編輯: 杜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