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秦浩
13日晚上,膠州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查處酒后駕駛12起、醉駕1起,其中司機張某某體內高達332mg/100ml的酒精含量令人瞠目,堪稱島城新年酒駕的“第一高”。
1月13日晚,在膠州全市范圍內開展查處涉毒、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統一行動,晚上9點多,在膠州市常州路與北京路路口,由南向北駛來一輛魯BS38W*號雷克薩斯轎車,轎車的速度忽快忽慢而且方向也不夠筆直。就在臨近檢查點時轎車一個急轉彎準備往回走,執勤民警立即將這輛轎車攔到路邊。要求駕駛人接受檢查,駕駛人一開始不服從執勤民警的勸說,緊緊地鎖著車門和車窗,經過近10分鐘的勸說終于放下了車窗,執勤民警頓時聞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
民警對其酒精測試時,酒精測試儀顯示駕駛人有“酒駕”嫌疑,隨后將駕駛人張某某帶至人民醫院抽取血樣進行化驗。經過檢測,酒精含量達到332mg/100ml,是醉酒值的4倍有余,屬于嚴重的醉酒駕駛。這是今年膠州交警查獲的酒駕“最高值”。
當晚,膠州交警大隊在本次酒駕查處行動共查處違法60起,其中酒后駕駛12起,醉酒駕駛1起,其他各類違法47起。通過此次整治行動,堅決遏制一系列交通違法行為,努力實現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當前,“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漸成共識,可總有些人覺得自己酒量大、運氣好過個嘴癮圖一時開心,自認喝酒開車沒問題,也不可能“點背”碰上交警,可往往就是一念之差,導致事故發生。在此,膠州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回鄉過年,探親訪友、與朋友聚餐聚會、參加集會慶祝等活動,切勿酒駕、醉駕,要牢記喝酒莫開車、開車莫喝酒、有酒莫勸駕駛人。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