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孫桂東 報道
半島都市報1月11日訊 11日,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青島清江路命案的被告人趙某故意殺人罪一案,將于1月12日上午10時30分,在青島中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審理。本報記者屆時將現場旁聽。
據悉,該事件發生于2016年6月8日10時許,被告人趙某駕駛轎車行駛至青島市市北區清江路與淮安路路口時,與公交車發生交通事故。趙某在等待保險公司出險時,因故與從附近超市出來的被害人翟某發生口角并廝打。期間,趙某撥打110報警電話稱發生交通事故。后趙某因翟某對其辱罵,遂從其轎車后備廂內取出一根棒球棍,趁翟某不備,持棒球棍擊打翟某后腦部,將翟某打倒在地后,又朝翟某的頭面部、頸部、胸腹部、手臂等部位擊打二十余下,再持水泥磚塊朝翟某的頭面部擊打數下,致翟某當場死亡。案發后,處警的公安人員在現場將被告人趙某查獲。
屆時,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通過官微直播審理過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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