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董夏 報道
半島都市報1月1日訊 2017年春節臨近,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部署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其中指出,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間內以及在建筑物內燃放煙花爆竹,不聽勸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可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通知提出,各級各部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嚴格落實居民小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措施,統一制作“禁放”警示標志,在各禁放區域內張貼、懸掛。各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向居民宣傳安全、合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知識。有條件的小區要劃定相對集中的燃放區域;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間內以及在建筑物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及時勸阻;對不聽勸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要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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