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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柳路和南京路路口,一輛黑色越野車,駕駛人疑似酒駕。”“鞍山路人民路路口有輛沃爾沃停在馬路上,車上有人,敲車窗沒有反應,可能喝酒了。”在市民舉報后 ,經過交警調查,這兩輛車的駕駛人都存在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舉報臺柳路南京路路口酒駕的市民,將獲得200元的獎勵。
自12月1日《山東省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在青島實施以來,有了首位獲得200元獎勵的舉報人 。12月1日以來,市區公安交警部門共接到群眾交通違法舉報137起,其中符合舉報獎勵辦法規定的12類交通違法查實5起,3起處理完畢,均為酒司機,還有兩起正在處理過程中。
司機酒駕被過路市民舉報
12月7日16時40許,交警市北大隊指揮中心先后接到兩位市民電話報稱,“臺柳路南京路路口,一輛黑色越野車,駕駛人疑似酒駕。”交警部門隨即立即安排轄區中隊出動警力進行核實,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駕駛人季某正在車邊吐酒,經查魯B8EM66號越野車駕駛人季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現場酒精呼氣檢測為7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警部門依法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處理完結后 ,秩序科辦案民警通過舉報人(第一報警人)舉報時使用的電話與其聯系,由于其電話一直處無人接聽或關機狀態,直至12月22日才聯系上第一舉報人 ,開始時,舉報人擔心其個人信息暴露不愿意和警方接觸領取獎勵,致使獎勵程序無法進行。此后,交警部門用手機短信方式將舉報保密制度及民警個人手機號發送至舉報人手機上,通過短信來往對話消除了舉報人顧慮。目前獎勵款200元已到位,等待舉報人領取。
市民舉報酒司機在車上睡著
12月22日20時38分,交警市北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市民舉報電話:“鞍山路與人民路路口處有輛車號為魯BY958K的沃爾沃停在馬路上,車上有人 ,敲車窗沒有反應,可能是酒駕。”市北交警接報后立即安排轄區中隊出動警力核實,在舉報現場當場將嫌疑人查獲。
經查魯BY958K號小型客車駕駛人劉某飲酒以后駕駛機動車,現場駕駛人酒精呼氣檢測為6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警部門依法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交警部門將按程序發放舉報獎勵款200元獎勵給舉報市民。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欒心龍 梁峰 王友科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