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李雅妮 李阿欣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26日訊 日前,平度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罪刑事案件,17歲的吉某因入戶盜竊價值7元錢的財物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3月,四川人吉某受朋友之邀,到平度找工作。離家時吉某僅帶了1000元錢,在朋友家吃住幾天后錢已花光,也沒有找到工作。由于朋友早出晚歸,吉某中午只能餓著肚子。一天中午,吉某來到了朋友家的平房上,見鄰居家沒人,屋門也沒關。在饑餓的驅使下,吉某翻墻入戶,盜竊大米1千克、雞蛋4枚,共計價值人民幣7元。吉某還未離開便被戶主當場抓獲。
最終法院判決吉某犯盜竊罪,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年齡、犯罪事實、社會危害性、悔罪表現等量刑因素,判處吉某單處罰金人民幣500元。宣判當天,辦案法官再次叮囑吉某要引以為戒,同時不要有心理負擔,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實行前科封存制度,沒有特殊情況,不會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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