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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實施后,道路兩邊的招租廣告橫幅仍然很常見。
文/圖 半島記者 王洪智
近日,青島市城管委辦公室印發《關于市區范圍內禁止懸掛橫幅標語的通知》,規定六區及紅島經濟區范圍內指定位置禁設橫幅。26日,自行拆除的7天期限即將結束,記者走訪調查發現,路邊建筑物上的橫幅仍有不少,多數市民和制作橫幅的廠家則表示“還沒聽說”。據了解,為做好公益宣傳,市城管部門協調了800余塊戶外廣告設施長期用于公益宣傳。
違法橫幅標語要自行拆除 “從即日起,我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紅島經濟區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城市道路可視范圍內的建(構)筑物上(含懸掛于室內玻璃窗面向戶外的)、圍墻、樹木、桿體、交通護欄、立交橋體、人行天橋及其他公共設施上懸掛各類橫幅標語。”12月20日,青島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市區范圍內禁止懸掛橫幅標語的通知》。
“近年來,從維護市容環境的角度,戶外廣告管理部門從未受理和審批過懸掛布幅的申請,但私拉亂掛橫幅的現象卻屢禁不止。這些私拉亂設的橫幅,既有經營者為商業宣傳而違法設置的,也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因公益宣傳需要而設立的標語式布幅。”工作人員表示,市民或單位未經允許懸掛布幅,違反《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青島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等法規規定。按照通知內容,凡在本通知發布前,在上述范圍內已經懸掛的各類橫幅,必須在通知發出后7日內自行清除完畢。
有的還沒聽說過禁拉橫幅 按照通知要求,26日是橫幅標語自行拆除的最后一天,記者走訪發現,不少道路兩邊仍存在私設橫幅標語的現象。在南京路和江西路路口附近,有幾棟鄰街居民樓,在其中一棟居民樓上,有多處住房出售招租,在其窗戶外面,均拉出兩三米長的紅色布幅,上面寫有大大的電話號碼,即使離著幾十米也能看見。
還有樓層是培訓機構,也在窗外拉起橫幅,介紹了輔導的課程和電話號碼等,很是顯眼。“不讓懸掛橫幅標語?還真沒聽說過!”對于不允許在自家窗戶上掛橫幅,不少業主和商家有點不解。記者走訪注意到,目前常見的橫幅多是此類,雖然是零星分布,但數量不算少,其中還有的因懸掛時間太長,橫幅掉色字跡模糊,還有的固定得不牢,被風吹歪胡亂飄動,很不美觀。
對于“禁幅令”,制作橫幅的商家們怎么看呢?記者以“橫幅”為關鍵詞,在58同城上搜出多個島城制作橫幅標語的商家,并隨機選擇了8個,根據網頁上的聯系方式,記者挨個致電咨詢,據統計,8個商家中只有1人知道“禁幅令”,其他7人表示“不清楚”。“對大多數商家來說,橫幅制作在業務中占比較少,對于我們行業的生意,這條禁令多少會帶來影響,但是影響有限,畢竟除了通知中指定的位置,還有很多地方是允許和需要掛橫幅的。”在延吉路開店的馬經理說。而在島城一高校附近開店的李女士表示,其業務主要面向高校社團等,并不是通知中禁止的懸掛區域,業務沒有任何影響。
懸掛橫幅需向城管申請 “通知中的橫幅僅指布條類橫幅標語,屬于臨時性戶外廣告,任何人不得私自懸掛。如要懸掛,需要向各區的城管部門申請。此通知面向各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市民和商家也是同樣的要求。”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禁設橫幅后,各部門單位可以利用戶外廣告設施來開展公益宣傳。多年來,市城管部門一直把公益宣傳作為重要職責,協調了800余塊戶外廣告設施長期用于公益宣傳,僅2016年就發布公益廣告5100余處(次)3.1萬平方米。為做好禁幅后的公益宣傳工作,《通知》中要求市、區兩級戶外廣告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公益廣告發布相關規定,科學調配戶外廣告設施資源,統籌協調公益廣告發布任務,積極主動配合主辦單位做好公益宣傳內容發布工作。
“把青島建成國際化都市,從這個角度來看,禁止亂懸掛橫幅是需要的。目前,懸掛橫幅的現象還有不少,給城市形象減分不少,當然,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市民王女士說。據城管部門介紹,自行拆除橫幅的7天期限即將結束,指定禁止區域內橫幅逾期不清除的,由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拆除。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