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政府網站公示購房補貼第三批審批合格名單,其中屬于同一人名下的竟有44套房,補貼金額約80萬元,消息曝出后引發網友熱議。裕安區政府回應稱,這44套房系開發商拿來償還所欠工程款,目前80萬購房補貼并未兌現。“以房抵債”是否還應享受購房補貼成為核心爭議點。
為什么補?補貼從哪兒來? 據媒體報道,《裕安區購房補貼第三批審核合格公示》發布了464戶購房補貼數據,其中合肥市肥西縣柏某某名下有44套房,全部位于裕安區城南鎮的同一小區,面積80多至100多平方米不等,按照當地此前出臺的政策,每套房子享受補貼近2萬元,補貼總金額約為80萬元。
“購房有補貼”是裕安區2015年11月為落實“去庫存”而出臺的政策,補貼時間從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含兩次延續),目前已經結束。《裕安區購房補貼及契稅財政補貼實施方案》規定,對于裕安區的城南鎮等規定區域內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購房備案合同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購房后一次性全額付款或按揭貸款足額發放后,憑取得的購房發票和契稅繳納憑證,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200元/平方米的價格補貼和繳納契稅額的50%的財政補貼。
記者聯系裕安區財政局經濟建設股的工作人員得知,按照規定,裕安區政府的公示內容是區財政局對區房產局報送來的材料審核通過了的,網上公示若無異議,購房補貼會按公示金額發放。
該不該補?眾說紛紜難定斷 由于購房數量大,不少網友認為購房者有炒房之嫌。12月21日,裕安區做出回應,柏某某系所購買樓盤開發項目的承建商,開發企業欠柏某某工程款及其他欠款1000余萬元。為償還工程款及欠款,該樓盤開發企業采用房屋買賣方式以房抵款。
裕安區政府的回應中指出,由于申請購房補貼公示剛剛結束,網上消息所稱柏某某獲得80萬元的補貼目前并未兌現。在區城投公司兌現第三批購房補貼之前,由區購房補貼審核小組進一步審核把關,對不符合補貼政策的購房戶堅決取消補貼資格。
裕安區房管局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裕安區購房補貼政策是參照六安市金安區與壽縣(現劃歸淮南市)的政策制定的。記者發現,這兩地的政策中也都沒有購買數量上限或補貼金額上限等更為細化的規定。
有網友認為既然購房補貼政策沒有對購房數量提出限制,那補貼80萬就沒有問題,但也有網友認為一個人買44套肯定不是用來居住的,就不應該給補貼。六安市一名房地產開發商告訴記者,在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前,城南鎮去年有的月份基本上一套房也賣不出去,開發商資金無法回籠,對承建商“以房抵債”的現象很多。
■專家說法 “去庫存”要緊扣剛性需求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強調,明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這將有利于形成穩定的市場和政策預期,從而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
三四線城市“去庫存”同樣也要抓緊剛性需求這根主線。不少專家和普通購房者反映,三四線城市的購房補貼政策應進一步細化與完善,比如購買兩套以上商品房的購房者就不應享受多套補貼。“以房抵債”雖打了“去庫存”的擦邊球,但嚴格意義上來說買房并不是“用來住的”,考慮到一二線城市房價暴漲的外溢效應,不加甄別的普惠性購房補貼政策難免引發助長炒房的擔憂。
有網友認為,“以房抵債”所獲得的政府財政補貼有可能就被作為開發商償還欠款的一部分,這種情況再補貼就不合適了,購房補貼政策應該在出臺前綜合考量各方面因素,要對政策可能導致的后果有充分的預判,防止出現補貼不嚴肅、不規范的問題。
合肥學院房地產研究所副所長凌斌指出,購房補貼政策對于“去庫存”確實有直接效果,對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改善居住環境等也有其積極作用。但是“去庫存”政策的實施中,有沒有真正惠及剛需購房者,有沒有差別化對待,是今后政策改進的考慮方向。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