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出臺《關于調整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離休費水平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48號)和《關于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49號)兩個文件,對企業離休人員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建國前老工人分別調整增加基本離退休待遇。
據了解,從今年7月1日起提高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離休費水平。符合條件的企業離休人員,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離休費:廳局級正職900元/月,廳局級副職750元/月,縣處級正職600元/月,縣處級副職500元/月,鄉科級正職及以下400元/月。
離休人員無職務的,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對應職務增加待遇,其中:1942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按縣處級正職增加;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按縣處級副職增加;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按鄉科級正職增加。
從今年1月1日起,適當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調整標準為:抗日戰爭時期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3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
根據省里文件規定,目前,濟南市人社部門及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正在抓緊調整信息系統程序、籌集相關補發基金,爭取在本月25日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發放當月離退休待遇的同時將補發的待遇一并發放到位。
?。ㄓ浾?周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