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于先生撥打熱線電話反映,之前在位于市南區龍口路的一家如家快捷酒店工作,卻在12月2日的時候接到公司前臺經理的電話通知被解雇,于先生表示,他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且把公司拖欠的費用找回來,同時也希望用這件事情提醒所有外來務工人員,到用人單位時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保留一定的證據。
今年2月,市民于先生想打零工賺些錢貼補家用,于是在位于市南區的如家快捷酒店每天上夜班做安全巡邏員,但是卻在今年的12月2日,接到酒店前臺經理的電話告知已被解雇。“我2月份的時候想打些零工,一開始只想干一個月,也沒簽合同,后來干得不錯,酒店說讓我接著干,結果這個月2日,酒店的前臺經理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已經找到合適的人了,我就不用去了。”據于先生描述,從在如家快捷酒店開始工作一直到被通知解雇 ,酒店從未與于先生簽過合同,工錢一般是通過銀行轉賬來進行支付。
對于公司的這種做法,于先生表示,他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在12月8日,于先生來到了市南區仲裁委員會。“公司通知我被解雇之后,我去了一趟,想要我的勞動合同,結果他們給了我一份其他的合同,都沒有我的簽字。之后我又去了銀行,把之前銀行的轉賬記錄打印出來。”于先生說,2月份的時候正值過年,總是在加班,但是公司卻沒有給發放加班費,“6、7、8、9這幾個月也沒有給我發放高溫補貼,就連最后一個月的100元獎金都沒有發。而且他們還無故解雇我,還需要兩個月的賠償金。”加班費、高溫補貼以及賠償金這大約是5000元。然而,最讓于先生生氣的是,當他到公司要合同的時候,公司竟要求于先生寫一份辭職信,證明是自己自愿辭職,“我怎么可能簽字,我拒絕了!”當被問到之后有沒有再與公司進行聯系時,于先生說:“我不想協商!”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市南仲裁委員會法律援助窗口為于先生提供咨詢幫助的宋律師,“于先生的申請材料我們已經遞交上去了,現在在等待明年1月份的仲裁開庭。”宋律師表示,于先生在遞交材料的同時,遞交了家庭困難的證明,這樣就會得到免費的法律援助。之后,宋律師提醒廣大市民如果有勞動糾紛問題,“農業戶口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城鎮戶口還需要帶上家庭困難證明,這樣就可以來法律援助窗口進行咨詢并且得到援助。”同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參保證明、銀行轉賬明細,以及任何口頭、書面、微信等輔助證據,都可以幫助打工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 王川 實習生 金鑫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