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交警部門在巡查的過程中,民警通過自己的豐富經驗,“慧眼”辨別出兩名違法司機,本來民警想要提醒司機車牌松動明顯,沒想到司機竟然套用別人的車牌。與之類似的,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發現一輛越野車的車輛狀況明顯的與懸掛的號牌不相匹配,有挪用號牌的嫌疑……
本想提醒結果發現是套牌車
12月8日上午,膠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巡邏時,民警發現從一旁疾馳而來的銀色商務車的后牌照松動明顯,眼看就要掉下來,交警趕忙截下車想要好心提醒一下駕駛員劉某,這一提醒不要緊,老練的民警看出了問題:劉某看到民警后十分慌張,對車牌快脫落沒提出立即解決的辦法,反而說:“我有急事,讓我抓緊時間離開咋都行。”這引起了交警的懷疑,當要求出示相關證件接受檢查時,劉某又說:”大哥,我證件都忘家里面了,下次一定帶齊證件并且遵守交通規則再開車上路。”民警只好將其傳喚到中隊做進一步調查。
經查實,劉某駕駛的商務車輛牌照,其實是一輛已經報廢的五菱面包車的牌照,當交警把網上查詢的結果擺在劉某的面前時,劉某默默地低下了頭說:“本想耍個小聰明,換個車牌,這樣有違法的話你們也找不到我。哎,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并且把口袋里面的駕駛證、行駛證都拿了出來。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給予劉某處以罰款2000元扣12分的處罰。因為劉某的駕證是A2,他的駕駛證也因此被降級。
交警大隊提醒各位駕駛員: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有此類行為的駕駛員,趁沒被“逮”到,趕緊改正自己錯誤,不然被發現,就得把“欠”下的全部補回來。
撿來的車牌被“慧眼”識破
12月8日早晨9時許,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巡邏到鶴山路肇事處理科門口時,發現一輛懸掛魯BNB55X黑色途銳越野車停在此處,民警發現該車的車輛狀況明顯與懸掛的號牌不相匹配,斷定此車有挪用號牌嫌疑,民警們立即上前將嫌疑車輛查獲。
經查,該駕駛員劉某某(即墨市靈山鎮人)拿不出該車的有效證件,謊稱駕照也忘在家里沒有帶,民警們通過公安網查實,該車懸掛的魯BNB55X號牌屬于一輛已被注銷的捷達轎車,后又通過車輛識別代碼查詢該車原車牌為魯BFR99X。隨后,執勤民警又從該車的后備廂中找出原車牌。在證據面前,駕駛員劉某某對挪用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執勤民警依法將車輛暫扣。
據劉某某稱,該車懸掛的魯BNB55X車牌是自己撿來的,之前經常被電子監控抓拍到違法行為,所以才想到了挪用其它車輛號牌,沒想到還是被交警的慧眼給識破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執法人員對駕駛員劉某某處以記12分,罰款2000元,收繳挪用號牌的處罰。
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王大鈺 華祥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