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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欒心龍
醉酒司機看見前方交警后將車停在路邊棄車而走,卻被幾名民警發現,司機拒絕承認剛才是自己開的車,但交警在他的身上找到了車鑰匙。司機竟抱怨交警咋換了查車地點!12月13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今年第40批20名酒司機。交警部門加大了利用實時追蹤等技術手段,開展區域聯動查處酒駕。
案例一
棄車就走,拒不承認開車 12月11日晚,李滄交警在金水路秀峰路路口設點夜查,一名被查的酒駕司機一直抱怨交警不停地換查車點。
11日22時許,一輛綠色小轎車沿金水路由西向東行至秀峰路路口附近,距夜查點約20米處,該車駕駛人王某某將車丟棄在路邊,下車沿金水路由西向東行走。民警發現后趕過去,詢問他為什么棄車而走,但他拒不承認是自己把車開過來的,而4名民警卻都看見是他從車上下來的,并且在他的身上找到了車鑰匙。眼見證據確鑿,該司機最后不得不承認車是自己開的。
民警現場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90.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立即帶駕駛人王某某到醫院抽血,如果確定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王某某將會被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考,還將受到拘役6個月以下的刑事處罰。
經查詢,駕駛人王某某于2015年5月29日22時15分在夏莊路與金水路路口被交警查獲過酒后駕駛機動車。如果此次血檢結果達不到醉酒駕駛標準,王某某則屬于飲酒后再次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2年內禁止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行政拘留的處罰。
據王某某稱,當天晚上他剛喝完酒,接到電話就打車到上苑路某汽車交易市場,要將車開到某小區,沒想到被交警查到了。被查后,王某某直怨交警不是通常在下王埠橋、棗山路查嗎?怎么當晚換成這個路口查車了?
案例二
錯過家門,進了交警包圍圈 12月10日晚,市北交警遼源路中隊在合肥路設點夜查,一輛車號為魯BP7082的黑色桑塔納3000轎車由東向西駛來,看到前方有交警夜查,該車急忙停到路邊,駕駛員與坐在副駕駛座位的女乘客準備調換座位,被現場交警逮個正著,駕駛員朱某某被請下車。
經呼吸酒精測試,結果為5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朱某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據朱某某介紹,本來他已經到了自家小區的南門,不知為什么開車走過了,也不值得倒車回去,覺得開車從小區西門進也一樣,沒想到在路口碰到了交警夜查,本想與副駕駛位置的乘客交換座位,被交警當場識破。
案例三
停車酣睡,高速路上鬧懸 12月9日凌晨3時許,青島同三高速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打著雙閃燈停在路邊的應急車道上,民警以為是故障車,便上前進行查看,走到車前卻發現一位男子正在車內呼呼大睡。民警在敲打車窗后,駕駛員才迷迷糊糊醒來,男子滿身酒氣說是在等人,由于夜晚視線模糊,高速路上時刻存在危險,民警決定將該男子帶至執法站做進一步調查。誰知男子卻怎么也不想上警車,并企圖逃跑,被民警成功控制帶回執法站后,民警立即對該男子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47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
經了解,男子楊某晚上和朋友吃飯時多喝了幾杯,由于有事急于開車上路,楊某以為晚上交警不上班,大膽將車開上了高速,不想在后半夜酒勁上來后困得不行,便冒險將車停在高速路的應急車道上,想趁機休息一會再走,不想正好碰到民警。民警隨后對楊某指出這種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并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部門對酒駕違法行為和醉駕犯罪行為“零容忍”,堅持嚴查嚴處,并堅決向社會曝光,交警部門還將通過不間斷地變換查車地點與酒司機“斗智斗勇”,交警部門將把嚴查酒駕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工作。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