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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青島發布《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2017年年底前,市和有條件的區、市要建立慈善聯合會。同時推進慈善超市建設,逐步實現全市街道(鎮)慈善超市全覆蓋 。到2020年力爭實現全市每10萬人擁有公益慈善組織數量不少于4家。
逐步實現街道慈善超市全覆蓋
青島鼓勵社會全員參與的慈善活動。各類慈善組織要重點面向困難群體開展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動。倡導企業將慈善精神融入企業文化建設 ,把參與慈善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有條件的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規開展各類慈善活動。在企事業單位、城鄉社區廣泛建立登記或備案的互助性慈善組織,開展群眾性互助互濟活動。深入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將其打造成傳播慈善文化、宣傳慈善理念、開展慈善活動、展示慈善成果的綜合性平臺。
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網點建設 。以社會化為導向,推進慈善超市建設 ,運用市場機制創新慈善超市發展,逐步實現全市街道(鎮)慈善超市全覆蓋,并向城鄉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延伸,形成覆蓋城鄉、功能多樣、充滿活力、運行規范的慈善超市救助網絡。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鄉社區廣泛設立社會捐助站(點),方便居民開展經常性捐贈,引導社會公眾積極捐贈家庭閑置物品。
建統一的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平臺
市、區(市)民政部門要建立統一的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平臺,主動向社會公開慈善組織、慈善活動信息,以及政府制定的鼓勵政策措施、購買社會服務信息等應當依法公開的各類信息。慈善組織應向社會公開組織章程、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證書號碼、負責人信息、年度工作報告、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捐贈款物使用、慈善項目實施、資產保值增值等情況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并向社會公開聯系方式,及時回應捐贈人及利益相關方的詢問,其中,慈善項目周期超過6個月的,至少每3個月向社會公開一次項目實施情況,項目結束后3個月內應全面公開項目實施情況和募得款物使用情況。
每10萬人擁有慈善組織不少于4家
根據實施意見,青島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慈善事業政策法規體系、全民參與的慈善捐贈救助體系、陽光透明的慈善運行自律體系、依法行善的慈善工作監管體系,努力推動青島慈善事業步入全國前列。
積極開展公益創業投資活動,推動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支持慈善組織開展活動,支持彩票公益金用于慈善項目。全市每10萬人擁有公益慈善組織數量不少于4家。各區、市均有扶貧、濟困、教育、醫療、見義勇為和為兒童、婦女、老人、殘疾人服務的專業慈善組織。各街道(鎮)均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慈善組織。各社區(村)均有1家以上登記或備案的互助性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建立登記或備案的互助性慈善組織形成規模。廣泛設立社會捐助點,創新發展慈善超市,慈善超市覆蓋所有區、市。
慈善捐贈服務體系完善,捐贈平臺方便多樣,全市社會捐贈總額占GDP的比例達到0.05%。全市注冊志愿者人數占城市建成區常住人口比例達到10%,慈善義工占志愿者比例達到40%,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務時間平均達到24小時以上。慈善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整體規劃,并列入文明創建活動考評體系,慈善文化廣泛普及,慈善城市創建走在全國前列。 記者 劉金震(圖片為資料圖片)
什么是慈善超市?
慈善超市可為困難家庭提供幫助,據介紹,它可常年接收社會各界熱心人士的捐資捐物,并以低廉的價格向困難家庭提供服務,管區所有低保家庭,凡是持本人低保證到慈善超市購物可享受優惠,慈善超市可以有效緩解低保家庭的生活壓力和負擔。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